〔高級中學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雲線上成語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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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布的〔高級中學法〕計二十七條,明定高級中學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發展青年身心,並為研究高深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之預備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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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級中學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雲線上成語字典
新公布的〔高級中學法〕計二十七條,明定高級中學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發展青年身心,並為研究高深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之預備為宗旨。
- 2高級中學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高級中學入學資格,須具有國民中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者,經入學考試、推薦甄選、登記、直升、保送、申請或分發等方式入學;其同等學力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
- 3法規內容-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第 2 條高級中學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招生入學,應由各校單獨或聯合組織招生委員會辦理之;其招生計畫及招生簡章,由招生委員會擬訂,報請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
- 4高級中學法(民國68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高級中學法(民國68年) · 高級中學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發展青年身心,並為研究高深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之預備為宗旨。 · 高級中學入學資格,須曾在公、私立 ...
- 5高級中學法(民國88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高級中學法(民國88年) · 高級中學以陶冶青年身心,培養健全公民,奠定研究學術或學習專門知能之預備為宗旨。 · 本法所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