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04電子商務道德及社會議題 - Google 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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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1986)等人提出「資訊技術之道德課題的架構內容」包括: ... (一)閱讀新聞群組佈告; (二)尋找網際網路目錄; (三)記錄瀏覽器中有關於對方之說明. 劉文良整理. 第四章電子商務道德及社會議題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大綱4.1電子商務道德4.2隱私權4.3智慧財產權4.4資訊倫理與法律4.5道德兩難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電子商務道德的課題Mason(1986)等人提出「資訊技術之道德課題的架構內容」包括:隱私權(Privacy)正確性(Accuracy)所有權(Property)存取權(Access)即所謂的PAPA模式。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電子商務的基本道德概念電子商務的基本道德概念,主要包含三項責任:(一)行為責任:個人、組織及社會身為道德個體,就要為他們所採的行為負責。

(二)告知責任:個人、組織及社會身為道德個體,就要為自己的行為向他人負責。

(三)法理責任:執法機構適當地允許個人恢復其他因素、系統、或組織對他們所造成的傷害。

Napster​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隱私權的涵義任何能用來識別、找出、或連絡個人的資料,謂之「個人可識別資訊」。

而資訊隱私權包含特定資訊不受政府或商業公司收集的權利,以及個人有控制本身相關資訊之用途的權利。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隱私權在電子商務應用中下列方式屬於合法私人資訊的收集:(一)閱讀新聞群組佈告(二)尋找網際網路目錄(三)記錄瀏覽器中有關於對方之說明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隱私權在電子商務應用中被用來收集個人識別資訊的技術有:(一)搜尋引擎(二)購物車(三)線上表單(四)會員註冊資料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隱私權下列的電子商務應用中,侵犯了隱私權:(一)垃圾郵件(junkmail)(二)無故打開它人硬碟中的個人資料檔案(三)因商業用途侵犯個人隱私(四)公開私人事務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隱私權偏好平台(P3P)(PlatformofPrivacyPreference)隱私權偏好平台(P3P)其目的是統一各網站隱私權政策的格式,它是一項標準,用來向Internet使用者傳達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這是由於隱私權政策的內容都大同小異(不外乎是個人資料如何使用、Cookies的使用、第三方使用個人資料的政策…等等),但格式卻是大不同。

首先網站必需提供隱私權政策而使用者需設定隱私權偏好設定。

當隱私權政策符合使用者的偏好設定時,那麼使用者即可提供個人資料;當隱私權政策不符合使用者的偏好設定時,則拒絕提供個人資料。

這個判決符合不符合的過程都是由瀏覽器自動執行,而使用者只需要設定隱私權偏好設定就可以了。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隱私權保護從1988年10月歐盟通過的監督隱私權保護指導原則(OECD原則)1997年7月美國政府公佈「全球電子商務架構」中的自律政策,到1999年5月柯林頓總統的新財務隱私權和消費者保護法案;甚至在1998年8月美國50家主要企業與貿易工會所組成的線上隱私權聯盟和全球網路協會(World-WideWebConsortium,W3C)所制訂的隱私權偏好平台標準(PlatformforPrivacyPreference,P3P)機制註:歐洲的隱私權保護比美國還嚴格。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隱私權保護個人與資料使用者具有下列的權利與義務:(一)個人有被告知資料收集的權利(二)企業有考量實際使用,適當收集資料的義務(三)個人有修改、刪除個人資料及選擇使用方式的權利(四)企業有保持資料正確性與即時性的義務(五)企業有安全管理並保護個人資料的義務(六)企業有展現對個人資料負責的義務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電子隱私(e-privacy)與電子商務(e-commerce)同時共存下列四點防護措施為電子隱私與電子商務提供同時共存之立基:(一)明示實行情況(二)消費者應有選擇之權利:告知後同意有兩種模式,選擇加入(Opt-in)與選擇退出(Opt-out)。

若企業欲蒐集有關消費者健康、財務、或性別傾向等資訊時,應採網路瀏覽者「選擇加入」(Opt-in)方式,取得消費者同意;相同規則應用於企業欲轉售個人資料或與網路廣告商共用。

在其他狀況下,消費者得以透過明示暨簡單易懂欄位,確認是否保留個人資料,此謂「選擇退出」(Opt-out)(三)顯示資料(四)公平執行或付出代價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包含了人類心智的各種有形及無形的產品例如,小王在其所設計之圖型檔放在他自已的網站上之前,在其原始檔中加入了浮水印,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其智慧財產權。

在電子商務中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網域名稱權。

暫時性重製目前在台灣並無罰責。

商標權在網路上一樣被保護。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網路著作權(一)網路上沒有著作權?(二)超鏈結問題(三)視框(Framing)鏈結(四)快取、代理主機與鏡射(五)MP壓縮技術(六)讓科技解決網路中的著作權問題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網路專利權專利法規定機器、人工產品、合成物、處理方式等均享有專利權。

專利法背後的意圖是確保新的機器、儀器或工業方法的發明者。

專利保護的是創意本身,不僅是表達方式而已。

網際網路快速發展之下,相關的軟體專利如雨後春筍一般的出現,知名的專利糾紛案件亦陸續出現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網路商標權(一)商標權的涵意(二)商標權制度(三)網域名稱(四)營業祕密​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商標權的涵意商標權係用來表彰商品或勞務的來源,使商品或勞務能與其他提供者有所區別,也使消費者易於辦識。

在商業上,商業的侵權行為測定係以:1.惡意誤導2.混淆市場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商標權制度【中華民國】1.商標之申請註冊,應指定使用商品,經主管機關審查認為合法者,以審定書送達申請人及商標代理人,並公告於商標主管機關公報,自公告之日起滿三個月無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確定後,始予註冊,並以公告期滿次日為註冊日。

2.商標專用期間十年,自註冊之日起算。

聯合商標及防護商標之專用期間,以其正商標為準。

3.商標專用期間應於期滿前半年內申請延展,每次延展以十年為限。

4.無正常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

但有聯合商標使用於同一商品,或商標授權之使用人有使用且提出使用證明者,不在此限。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商標權制度【美國】1.採先使用主義,申請之依據有四種:(1)該商標已在美國使用(2)申請人意圖在美國使用該商標(3)國內已註冊之前案(4)優先權申請。

2.保護期間為十年,在註冊後的第五和六年必須送交使用聲明,在連續五年使用商標於商業用途後即在註冊後屆滿第6年前,申請人可決定是否送交宣誓書,專用年限屆滿前如第10年、20年、30年可續辦延展,也必須送交Sec.8及9。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網域名稱網域名稱原只是虛擬位址,由於網路潛藏無窮商機,網址本身所特有的廣告效果,使人看網域名稱即能聯想到該公司或產品的雙重特性,因此有意上網的企業無不期待能將現實世界中的競爭優勢頃全力移往網路虛擬世界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營業祕密網際網路廣開方便之門,協助員工更快且更好地完成工作,但在企業期待生產力增加的同時,私人濫用公司網路資源的現象也相繼出現,更進一步帶來棘手的相關問題,例如網際網路洩密疑雲、公司監看員工電子郵件的可行性、色情圖片的傳送、電子郵件的騷擾或攻擊、甚至利用公司的伺服器架設私人網站等。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營業祕密1.從指尖流失的秘密2.亂碼與加密3.投保駭客險4.販賣名冊​​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資訊犯罪之調查程序(一)證據收集:重點在於實體證據取得與處理工作,屬實體面。

(二)調查行動:重點在資訊探索,包含證據的分析與處理,將證據與事件關聯起來,屬邏輯面。

(三)法律訴訟:資訊犯罪是涉及刑事或是民事的資訊安全事件,因為與司法有所牽連,所以必須經由調查行動來找出犯罪者,找出犯罪者之後,才進行法律訴訟。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電腦(網路)犯罪的特性(一)散布迅速(二)身分易藏(三)證據有限(四)毀證容易(五)適法困難(六)跨國管轄(七)偵查不易​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電腦(網路)犯罪的類型(一)色情網站(二)網路販賣盜版光碟(三)販賣違禁、管制物品(四)販售贓物(五)電子商務詐欺(六)妨害名譽(七)入侵他人網站阻斷服務(八)電腦病毒(九)網路賭博(十)散播個人資料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各類型網路犯罪的參考案例網路色情網路上販賣FM2網路上販賣大補帖網路煽惑他人犯罪網路詐欺網路恐嚇網路誹謗與公然侮辱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各國發展電子商務所面臨的共同問題關稅與稅捐電子付款制度電子商務契約問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反網路侵佔消費者保護法令(ACPA)美國1999年底施行的《反網路侵佔消費者保護法令》(AnticybersquattingConsumerProtectionAct,簡稱“ACPA”),它將商標和個人姓名的法律保護擴展到網域名稱方面。

例如,網路佔用(Cybersquatting)係登記侵權的網域名稱,或是在網際網路上使用現有商標,企圖從合法擁有者處侵佔費用。

又例如,網路剽竊(Cyberpiracy)係把合法網站的流量轉移到侵權的網站。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RightManagement,DRM)所謂數位版權管理是一種數位資料的保護管理機制。

數位版權管理描述語言(DigitalRightsExpressionLanguage)是一種Script語言,為數位版權管理提供特定詞彙供版權擁有人及著作權人使用,可以限定提供的內容及使用者使用的方式。

目的是希望使用者在存取或使用內容時,知道需要透過何種管道及付出何種代價,來取得使用上的許可。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主要的數位版權描述語言XrML(ExtensibleRightsMarkupLanguage):是以一種以XML為基礎的語言,為數位版權管理描述語言的一種。

ODRL(OpenDigitalRightLanguage):是以一種以XML為基礎的語言,提供了數位版權描述語言與資料字典。

ODRL適合所有型態的數位內容,提供了數位版權管理表達上的語義。

MPEG-21REL(MPEG-21RightsExpressionLanguage):是一種以XML為基礎的語言,為MPEG組織所訂的標準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道德理論一、結果論–功利主義二、規條基礎論(一)普遍性理論(二)黃金法則(三)正義原則(四)基本責任論三、相對論四、權利論五、美德論八、滑坡理論(theoryofslipperyslope)九、集體功利主義十、沒有白吃的午餐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結果論結果論(Consequentialist)是目標導向(goal-based)的理論,其特點是認為一個行動是否符合倫理,端視其產生的結果而定。

而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便是結果論最常使用的方法。

功利主義理論在19世紀由Benthan&Mill(1957)所提出,其特點是一個環境相依的倫理,也就是要求決策者能夠(1)預測可能的結果及(2)評估這些結果的利益。

這種理論認為能對大多數人產生淨利時的決策在道德上就是對的,無視於此行動的動機或手段。

它採用類似成本/效益分析來看倫理的兩難,在此利益可被定義為愉快、滿足、知識、生命或健康。

成本則可定義為痛苦、不滿足、無知、死亡或病痛。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結果論使用功利主義來分析倫理議題時第一步必須找出各種可能的行動方案。

第二步再質問這些行動有關的利害關係人有那些,及分析每位關係人遭受的傷害及獲得的利益。

第三步是依據分析的結果選擇會產生最大利益及最小傷害的行動。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規條基礎論規條基礎理論依據的規條之性質可以分為兩類1.絕對理論,即決策者行為要符合道德,其必須依循一些特定的法則,如普遍性理論及黃金法則;2.條件理論,即規條在不同時機、地點可加以修正,如正義法則及基本責任。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規條基礎論(一)普遍性理論(Universalism:十八世紀思想家ImmanuelKant(1724-1804)是普遍性理論的先驅,它又稱之為義務論。

這個理論強調普遍性,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行動原則,它並不評估行動的結果,相反的,一個行動是否具有道德價值,端視此行動是否具有普遍性的道德或權利。

在Kant的理論下,一個有道德行動具有下列三個條件:1具有普遍性,可以應用至所有人及所有情況,但不傷害其它人;2能尊敬別人並保證他們的權利不會受損,例如,任何決策者若欲侵害其利害關係人的隱私權或產權時皆應被禁止;3尊敬別人的自主權,每個人有權去自由選擇他們想要的。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規條基礎論(二)黃金法則:絕對規條之二是黃金法則,強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就是無論在何種情境下,決策者認為可以採取的行動,也必須是他容許其它人可以採取的,此理論已成為最常引用於決策者與其社區關係內的倫理架構。

這個理論模式已將資訊決策者的各種關係個人化,並藉著在評估不同選擇方案時加入角色互換的考量,使決策行為更符合公平倫理。

黃金法則的缺點是決策準則的模糊性,使得其在應用上,可根據個人利益做出不同的解釋。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規條基礎論(三)正義原則:認為法則在某些情境下會被打破,它強調倫理不只局限於方法和結果,而必須顧及權利與正義。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規條基礎論(四)基本責任:認為每個人都具有某些基本責任或義務,這些責任或義務是與道德息息相關的,且在某些情況下會有所衝突,當責任間有衝突時,倫理決策決定那一個責任是比較具有義務性。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相對論相對論強調並沒有一個唯一、且普遍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道德標準。

這個理論的主要論點為文化相對論,亦即所謂的入境隨俗,認為個人在不同的國度必須依據當地的法律、習俗及道德標準來行事。

相對論認為未經普遍證實的道德原則不能用之於所有的狀況,因此它假設沒有任何普遍的道德標準,這使得相對論者在採取任何行動時,總是會有藉口來辯駁他們沒有錯。

例如散播不實的資訊,只要他們所在的社會可接受這些不道德的行為時,他們便可認為自己沒錯。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權利論權利論強調人之不同於事務,在於人享有法律所許可之範圍內可自由選擇的尊嚴,而且其選擇應受到基本的尊重。

人不像事物,可被操縱,因此若想對人施予控制,則將違反人的尊嚴。

權利論告訴我們個人可以享有人身自由、財產、健康、安全、快樂等權利,除了這些基本權利之外,當然還有許多不同,但相關的權利。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美德論美德是假設任何人在其努力的過程中,心中都有一個理想以做為個人行事的標的,這個理想不僅規範個人行事的標準,也提供人性的發展。

當個人思考著自己是怎樣的人,或想成為什麼類型的人時,這個理想就會在個人的心中慢慢成型。

美德可以看成是一種可以發展個人最高潛能的性格或特色,它使得我們去追求理想。

誠實、勇氣、憐憫、寬大、忠誠、正直、光明正大、自我控制、及明辯是非等都是美德的範例。

美德也類似一種習慣;也就是說,一但有了這個美德,它就成為個人的特色。

此外,一個人若養成了美德,他的行事方法自然會與道德原則一致,亦即有美德的人是一個有倫理的人。

美德在倫理上的應用是以增進個人的性格或特色為主,也就是決策者在行動的時候,應該反問自己,“我自己是怎樣的人”,任何決策應該表現出個人的勇氣、謹慎、自我克制及正義公平的行為。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決策實施有幾個步驟可幫助我們將每一個方案重新審視,以做為方案選擇的依據:(一)將每一個方案進行敏感度分析,分析某個因素改變對此方案的影響。

再依據不同倫理論點詢問自己下列問題(二)思考決策的結果對利害關係人造成的影響,以及所採用的倫理論點是否會衝擊到其他倫理論點。

(三)詢問自己:一個有品德的人是否會如此做?,一個誠實正直的資訊專業人員是否會如此做?(四)此決策是否可化成一般準則並用於類似情況?(五)那些有很好判斷力的人對此行動會有什麼看法?(六)再回想看看決策是否正確?是否自己對決策會產生任何不滿意?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決策回顧決策的過程無是否有瑕疵,決策是否正確?對決策結果是否滿意?這個決策及其結果對自己或其他人而言,是否都是一個最佳的結果?其他人在回顧這個決策時,他們的看法是否與自己的一致?將滿意的結果融入生活中。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滑坡理論滑坡理論認為,如果一旦允許複製人的活動,那麼,其他類似的,對人類社會有更大災害的人類基因工程活動也不可避免地逐一被允許,而這種趨勢一旦開始,就像落於滑坡上,無法逆轉,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不過,這種理論已被不少倫理學家所質疑,因為允許一有害的事情發生,是否導致類似的禍害一發不可收拾,這是不確定的。

況且,我們沒有客觀精確的標準判斷什麼事情會令我們陷於滑坡上,我們總沒有道理把一切有害處的事情,即使它們有更大的好處,統統看成滑坡理論可以應用於其上,從而一早就將它看成是洪水猛獸。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集體功利主義集體功利主義採取為整個社會帶來最大價值的行動,這項規則假設您可以排序價值的優先程度,並且瞭解各種行為方式的後果。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沒有白吃的午餐除非有特別宣告,不然幾乎所有有形和無形的東西,都是由他人擁有。

如果別人已經創造了某種東西對您有價值,它就具有價值,而您應該假設創造者會希望這個成果能獲得補償。

​劉文良整理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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