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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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

◎會議召開:. 1.定期性勞資會議:至少每3個月舉辦一次。

2.臨時性勞資會議:除定期性會議 ... 勞資會議未出席代表,不列入出席及決議代表人數之計算。

◎應舉辦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 1.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

2.事業單位分支機構,人數在30以上。

  ◎代表及人數: 1.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視事業單位人數多寡各為2~15人。

2.事業單位人數在100人以上,各不得少於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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