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證書 - 教務處-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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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辦理時請除檢附前述資料外,另須附受委託人身分證件及與當事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薄、戶籍謄本)、申請人委託書(內容應包含申請人和代理人姓名、身分證號碼、 ...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籍資料異動 在學證明 修業證明 成績單 學生證 畢業證書 首頁 在學學生 各項文件申請(含學生證) 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 遺失補發/ 影本驗證/注意事項 / 相關辦法暨表單 / FAQ / 業務承辦窗口 中文畢業證書遺失補發 到校申請:請填寫各項證明申請單(須附身份證正及影本,專科學校畢業生須另附一張二吋大頭照),至全功能成績列印及自動化繳費系統或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後,將申請單及繳費收據送註冊組辦理,3個工作天後可取件。

若無法親自到校領件者,可另附貼妥郵票之回郵信封辦理。

委託辦理時請除檢附前述資料外,另須附受委託人身分證件及與當事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薄、戶籍謄本)、申請人委託書(內容應包含申請人和代理人姓名、身分證號碼、連絡電話、聲明原證書遺失申請補發)。

通訊申請:請填寫各項證明申請單(須附身份證影本,專科學校畢業生須另附一張二吋大頭照),並附本校抬頭「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之郵政匯票、貼妥郵票之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辦理。

英文畢業證明書申請 到校申請:請填寫各項證明申請單,至全功能成績列印及自動化繳費系統或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後,將申請單及繳費收據送註冊組辦理。

線上申請:https://aps-stu.ntut.edu.tw/sert/ApplyTranscript/LoginUser 中英文畢業證(明)書影本驗證 請申請人攜帶證書正本,至全功能成績列印及自動化繳費系統或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後,持繳費收據及證書正本、影本,至註冊組核對並加蓋驗證章戳。

申請人請自行複印證書影本,務必持證書正本與影本至註冊組核對,方得加蓋驗證章戳。

注意事項 申請中文畢業證書補發時,如學籍資料有異動者,請先辦理更正;申請畢業證書補發後,則前次證書作廢。

申請英文畢業證明書時,請提供與護照或重要證件相符之英文姓名。

無須提供二吋大頭照。

以通訊申請中文畢業證書補發,須先經本處同仁以電話驗證申請人基本資料後方得受理。

相關辦法暨表單 各項證明申請單 FAQ Q:已畢業校友更改姓名,畢業證書需如何更改姓名?  若您的畢業證書並未遺失,可將「原畢業證書」、「學籍異動申請單」暨相關證明文件,無須另外付費,並附A4回郵信封一個,一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註記更改姓名。

以通訊申請時,須先經本處同仁以電話驗證申請人基本資料後方得受理。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註冊組同仁  郵寄及線上申請受理總窗口:柯小姐分機1112;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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