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常務董事與董事之選任與解任- 月旦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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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八條第一、二項規定:「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依章程規定,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 ...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學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非核心 DOI文章 首頁臺灣期刊法律月旦法學教室200605 (43期) 查看詳細全文 篇名 董事長、常務董事與董事之選任與解任 作者 邵慶平 中文摘要 公司法第二八條第一、二項規定:「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依章程規定,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第一項)。

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者,其常務董事依前項選舉方式互選之,名額至少三人,最多不得超過董事人數三分之一。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由常務董事依前項選舉方式互選之(第二項)。

」依此規定,應進一步說明者有二:一、本條第二項針對常務董事之最低額及最高額均有限制,故公司董事人數在八人或八人以下者,章程即不得規定設置常務董事。

二、常務董事之選舉,應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參照經濟部九十四年六月二日經商字第九四二三一五六二號函)。

然而,上述條文僅針對董事長、常務董事等之選任加以規定,並未論及解任相關事宜,解釋上不免有疑。

且對於實務上普遍運用之公司法第二七條法人股東代表人之機制,董事長、常務董事之任免如何進行,亦須加以注意。

此即為本例問題之爭點所在。

起訖頁 28-29 關鍵詞 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選任、解任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0605 (4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再開行政程序之申請 該期刊-下一篇 論海運貨運單   新書閱讀 最新講座 優惠活動 月旦講座 .講座試聽 .影音商城 .進修課程 元照讀書館 .研討會新訊 月旦知識庫 .數位授權 .個人購點 .單位採購 月旦法律分析庫 月旦醫事法網 月旦會計財稅網 期刊數位服務 .DOI註冊 .電子期刊 .投審系統 .學術不端檢測 社群平台 .FB粉絲團 .元照Youtube 讀者服務 .圖書目錄下載 .購物說明 .團體訂購 關於元照 .元照簡介 .出版/授權合作 .廣告合作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元照出版Allrightsreserved.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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