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董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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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常務董事和常務副總經理有什麼區別
常務董事:就是指處理日常事情的股東,通常由董事會成員裡比較有威信的人擔任。一般是**董事會處理公司日常“重要”事務(相當於董事長的職責)!
- 2公司法第208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常務董事於董事會休會時,依法令、章程、股東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以集會方式經常執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隨時召集,以半數以上常務董事之出席,及出席過半數之決議行 ...
- 3法規相關行政函釋 - 商業行政法規檢索系統
董事與常務董事之職權不同 查公司業務之執行除公司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由董事決議行 之,公司法第202條定有明文。公司設有常務董事者,依同法第208條 ...
- 4董事長、常務董事與董事之選任與解任- 月旦知識庫
公司法第二八條第一、二項規定:「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依章程規定,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 ...
- 5执行董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執行董事(英語:Managing Director,缩写:MD),是具一個機構、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負責權限或法人代表的經理或董事,又稱常務董事、執行總監,簡稱「常董」,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