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 高三畢業條件 - 內壢高中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普通高級中學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學分,包括:. (一)必修學分:至少須120學分成績及格 · 二、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 三、修業期滿,修 ... 跳到主要內容 學校首頁|教務處|註冊組首頁| 網站選單網站選單註冊組業務職掌法令規章-學籍、成績、學雜費、編班轉群等畢業標準班級及人數統計各項申請表單下載註冊組問與答中途離校追蹤輔導新生專區學習歷程免學費申請問答 回教務處首頁回學校首頁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註冊組業務職掌法令規章-學籍、成績、學雜費、編班轉群等畢業標準畢業標準 畢業說明與提醒 班級及人數統計各項申請表單下載註冊組問與答如何辦理學雜費減免 申請在學證明 重補修問題釋疑 高三畢業條件 轉組申請 學生休學、延長休學、轉學、復學等異動申請 申請英文成績單 申請畢業證書補發 數理及語文專長班報名時間 申請成績單正本 學生卡遺失或毀損 兵役折抵 美術班招生訊息 申請入學所需的成績單 中途離校追蹤輔導中途離校學生填報與通報系統網站本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計畫編組分工表與追蹤輔導紀錄表填報帳號申請步驟新生專區學習歷程免學費申請問答 回教務處首頁回學校首頁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註冊組問與答/高三畢業條件標  題高三學生畢業條件?說  明一、普通高級中學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學分,包括: (一)必修學分:至少須120學分成績及格   其中應包括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48個學分。

    (二)選修學分:至少須修習40學分成績及格, 其中「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等八類合計至少須修習8學分成績及格。

二、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三、修業期滿,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且取得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四、於畢業當年7月31日前重修補滿畢業學分,可取得應屆畢業證書。

若學分數仍不足,請於畢業前提出返校延修申請,學籍最多保留2年相關檔案連結1.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2. 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學學生重修暨補修學分實施要點3.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學延修申請表4.成績查詢系統5.畢業條件、核心課程、學期學分說明  消息公佈欄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全部第一頁上一頁下一頁最後一頁 X 跳至網頁頂部 網頁設計:數位果子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