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故意犯」依殺人罪可判死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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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檢索:社會高度關注酒駕議題,立法院會31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3條修正案,酒駕5年內再 犯,若導致重傷,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若犯罪情節重大、主觀上有故意殺人的犯意,回歸《刑法》殺人罪論處,無論是否 為累犯,最重都可判死刑。
根據《刑法》條文,酒駕初犯者刑責不變,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 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 下有期徒刑。
根據修正條文,若酒駕5年內再犯,若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