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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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国家各部委负责人、审计署审计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及秘书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此條目介紹的是1954年9月27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现行宪法下的中央人民政府。

关于1949年至1954年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954年)」。

关于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的最高行政機關,请见「中华民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旗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所在地应每日升挂国旗。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自制。

格言或口号 为人民服务[1] 第十三届(2018年3月-2023年3月)国务院组成人员 总理 李克强(兼党组书记) 副总理(4) 韩正(兼党组副书记)、孙春兰(女)、胡春华、刘鹤 国务委员(5) 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 秘书长 肖捷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 正国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工作规则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党组 本级纪检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监察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下级机构 办公厅 1 组成部门 26  部 21  委员会 3  中央银行 1  署 1 直属特设机构 1 直属机构 10  正部级 6  副部级 4 办事机构 2 直属事业单位 9  正部级 8  副部级 1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18  (部委对外保留国家局牌子) 9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新华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某号中南海西门: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  邮政编码 100017 国家信访局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通信地址 在信封上注明“国家信访局收”即可[2]  邮政编码 100017  电话号码 +86 (0)10 68015310(有关信访事项自动应答提示电话)  官方链接 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现受理“三农”和社会保障方面网上投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甲一号  邮政编码 100050  电话号码 +86 (0)10 63035987  官方链接 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国家信访局:公民信访注意事项(八) 對外官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 机构沿革 1949.10.21-1954.9.2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19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影像资料 中南海正门新华门 对应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新华门影壁毛泽东题词 ^信访注意事项.国家信访局.[2021-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历史-机构-命令-报告 组成人员 总理:李克强 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国务院全体会议(本届内阁)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长、副秘书长) 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应急部·人民银行·审计署 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直属机构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统计局·国际发展合作署·医保局·参事室·国管局·新闻出版署(版权局)·宗教局 办事机构港澳办·国研室·侨办·台办·网信办·新闻办 直属事业单位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广电总台·气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行政学院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信访局·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烟草局·移民局·林草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乡村振兴局·文物局·中医药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矿山安监局·外汇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 派出机构驻港联络办·驻澳联络办·驻港国安公署 其他机构供销总社·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调查组·中央编办 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查论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简称国务院,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行政机关,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1][2]。

国务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3]制定《国务院工作规则》来指导日常工作及活动。

[4]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总理全面负责日常事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签发国务院令并拥有最后决策权[5],对外作为国家的行政首脑代表中央政府。

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国家各部委负责人、审计署审计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及秘书长组成。

二者均由总理主持召开,前者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后者则每周召开一次。

国务院的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国务院取代了原政务院的行政职能至今。

目前,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地方层面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直辖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授予高度自治、行政、立法、司法权。

[6][7]中央政府管辖其外交及防务,特区政府自行管理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中央人民政府亦负责行政长官等主要官员的任命。

目录 1沿革 2职责 3机构设置 3.1国务院办公厅 3.2国务院组成部门 3.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3.4国务院直属机构 3.5国务院办事机构 3.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3.7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3.8国务院派出机构 3.9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4规章制度 4.1总理负责制 4.2分工制度 4.3会议制度 4.3.1全体会议 4.3.2常务会议 4.3.3工作会议 4.4印章与印鉴 5历任领导 6参考文献 7外部链接 8参见 沿革[编辑]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

按照《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但是政务院在地位上低于、职权范围小于国务院:国务院等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仅是中央人民政府的组成机构。

政务院並無管理军事的职权,故其下不设国防部[8]。

自1982年以來,國務院已經進行了多次機構改革,平均每五年隨政府換屆而調整一次,最近的一次調整在2018年。

國務院組成部門已由原先100個部門減到26個。

职责[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机构设置[编辑]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编制 国务院设置国务院办公厅和26个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1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0个直属机构,2个办事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18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和若干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此外,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务院直接出资企业,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综合性日常办公机构,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国务院组成部门[编辑]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置的正部级机构,其性质类似于内阁组成单位,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其行政首长均为国务院组成人员。

除国务院办公厅外,第十三届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编辑]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是国务院为管理某类特殊的事项或履行特殊的职能而单独设立的机构。

第十三届国务院设置直属特设机构1个[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编辑]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国务院为管理某项专门业务或特定事务设置的机构,承担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行政地位低于组成部门,其设立、撤销或变动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直属机构的行政首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总理任免,直属机构行政长官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第十三届国务院设置直属机构10个[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统计局(副部級)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副部級)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部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部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 国务院办事机构[编辑] 国务院办事机构是国务院内部设立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的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办事机构的设立、合併及撤销,由国务院决定,其行政首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第十三届国务院设置办事机构2个[9]: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

)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编辑]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事业编制,不属于行政机构,由国务院授权其中一些单位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第十三届国务院设置直属事业单位9个[9]: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副部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与中共中央党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编辑]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均為副部級單位。

第十三届国务院设置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9个[9]: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乡村振兴局,由农业农村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

国家公务员局在中央组织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 国务院派出机构[编辑]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部級)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编辑]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是国务院为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

规章制度[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政治系列条目 中国共产党 党章 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 第五代中央领导集体 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 中央委员会(十九届) 总书记:习近平 中央政治局 常务委员会 中央书记处 中央直属机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赵乐际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习近平 副主席:许其亮、张又侠 地方组织: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地方委员会、党委书记 基层组织: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组、第一书记 军队委员会 纪律检查机关、纪律处分条例 中央巡视制度、地方巡察制度 党徽、党旗、党报、党刊 共青团、少先队 政府 国家宪政体制 宪法 宪法解释、违宪审查 宪法宣誓、宪法修正 法律(列表)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香港法例、澳门法律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代表) 主席团 常务主席:栗战书 常务委员会(十三届、组成人员) 委员长:栗战书 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委员长会议 各专门委员会 国家元首 国家主席:习近平 国家副主席:王岐山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人大选举法、监督法 全国人大组织法、议事规则 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三届国务院) 总理:李克强(历届内阁) 副总理:韩正、孙春兰胡春华、刘鹤 国务委员 秘书长(办公厅) 全体会议(第十三届)/组成人员 常务会议(第十三届)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习近平 副主席:许其亮、张又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 行政区划、机构编制(列表) 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 基本国策、五年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任:杨晓渡 副主任:刘金国、杨晓超、李书磊、徐令义、肖培、陈小江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司法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周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张军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政治 統一戰線·港澳台政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全国委员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 主席:汪洋 副主席、秘书长、常委 地方委员会 政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统战部)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香港政党、澳门政党 人民團體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高度自治 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 香港司法体制、澳门司法体制 外交·国安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主席:习近平 副主席:李克强、栗战书 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 主任:习近平 副主任:李克强 中央外事办 主任:杨洁篪 中央政法委员会 书记:郭声琨 外交部(发言人、驻外机构) 外长:王毅 商务部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全国人大外事委、全国政协外事委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新型國際關係 和平发展道路、和谐世界 大国外交、周边外交 习近平外事访问列表 李克强外交访问列表 国家安全部 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地图 政治主题 查论编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包括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和国务院秘书长,相当于内阁成员。

全体国务院组成人员组成国务院全体会议。

而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国务院总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免。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家主席任免。

每届国务院任期5年,与全国人大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可以超过两届。

总理负责制[编辑]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分工制度[编辑] 国务院实行分工制。

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出国访问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代行总理职务。

国务委员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部、委、行、署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其行政首长均为国务院组成人员。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各部长、各委员会主任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委员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

审计署审计长负责国家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工作。

会议制度[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国务院的会议制度由《国务院工作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实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

全体会议[编辑] 主条目:国务院全体会议 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召集和主持。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为国务院全体会议组成人员。

国务院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

常务会议[编辑] 主条目:国务院常务会议 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召集和主持。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为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工作会议[编辑] 国务院领导人出席的党和政府主要“工作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总理主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西藏工作座谈会、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過去曾有总理办公会议,2004年以前不定期召开,于第十届国务院任期内的2004年初被取消。

印章与印鉴[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印章,直徑6厘米,中央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國務院自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印鉴」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負責管理。

历任领导[编辑] 参见: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组成部门和政府工作报告 另见:国务院的前身——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 第一届国务院(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 总理:周恩来 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 后任命副总理:聂荣臻、薄一波 秘书长:习仲勋 第二届国务院(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 总理:周恩来 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 秘书长:习仲勋(兼任) 第三届国务院(1965年1月至1975年1月) 总理:周恩来 副总理:林彪、陈云、邓小平、贺龙、陈毅、柯庆施、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谢富治 秘书长:周荣鑫 第四届国务院(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 总理:周恩来(1976年1月8日周恩来病逝) 代总理:华国锋(1976年2月2日起) 后任命总理:华国锋(1976年4月7日起) 副总理:邓小平、张春桥、李先念、陈锡联、纪登奎、华国锋、陈永贵、吴桂贤(女)、王震、余秋里、谷牧、孙健 第五届国务院(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 改组前(1978年3月至1982年5月4日) 总理:华国锋(1980年9月10日辞职) 后任命总理:赵紫阳 副总理:邓小平、李先念、徐向前、纪登奎、余秋里、陈锡联、耿飚、陈永贵、方毅、王震、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 后陆续增补副总理:王任重、陈云、薄一波、姚依林、姬鹏飞、赵紫阳、万里、杨静仁、张爱萍、黄华 秘书长:姬鹏飞(1981年3月6日免去) 后任命秘书长:金明(1979年6月12日) 后任命秘书长:杜星垣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国务院组成人员进行重大调整,增设国务委员职务。

国务委员在行政待遇上和副总理同级。

改组后(1982年5月4日至1983年6月) 总理:赵紫阳 副总理:万里、姚依林 国务委员:余秋里、耿飚、方毅、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薄一波、姬鹏飞、黄华、张劲夫 后增补国务委员:张爱萍 秘书长:杜星垣 国务院顾问:钱之光、刘澜波、李强、曾生 第六届国务院(1983年6月至1988年4月) 总理:赵紫阳(1987年11月辞职) 代总理:李鹏 副总理:万里、姚依林、李鹏、田纪云 后任命副总理:乔石 国务委员:方毅、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姬鹏飞、张劲夫、张爱萍、吴学谦、王丙乾、宋平、宋健 秘书长:田纪云(兼任) 后任命秘书长:陈俊生 第七届国务院(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 总理:李鹏 副总理:姚依林、田纪云、吴学谦,后任命副总理:邹家华、朱镕基 国务委员:李铁映、秦基伟、王丙乾、宋健、王芳、邹家华、李贵鲜、陈希同、陈俊生,后任命國務委員:钱其琛 秘书长:陈俊生(兼任),后任命秘书长:羅幹 第八届国务院(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 总理:李鹏 副总理:朱镕基、邹家华、钱其琛、李岚清,后任命副总理:吴邦国、姜春云 国务委员:李铁映、迟浩田、宋健、李贵鲜、陈俊生、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彭珮雲(女)、羅幹 秘书长:羅幹(兼任) 第九届国务院(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 总理:朱镕基 副总理:李岚清、钱其琛、吴邦国、温家宝 国务委员:迟浩田、羅幹、吴仪(女)、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王忠禹 秘书长:王忠禹(兼任) 第十届国务院(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 总理:温家宝 副总理:黄菊(2007年6月2日病逝)、吴仪(女)、曾培炎、回良玉(回族) 国务委员:周永康、曹刚川、唐家璇、华建敏、陈至立(女) 秘书长:华建敏(兼任) 第十一届国务院(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 总理:温家宝 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回族)、张德江、王岐山 国务委员:刘延东(女)、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土家族) 秘书长:马凯(兼任) 第十二届国务院(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 总理:李克强 副总理:张高丽、刘延东(女)、汪洋、马凯 国务委员:杨晶(蒙古族)(2018年2月撤职)、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 秘书长:杨晶(兼任)(2018年2月撤职) 第十三届国务院(2018年3月至今) 总理:李克强 副总理:韩正、孙春兰(女)、胡春华、刘鹤 国务委员: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 秘书长:肖捷(兼) 查论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十三届: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全体会议 常务会议总理李克强(党组书记)4副总理 韩正(党组副书记) 孙春兰(女) 胡春华 刘鹤 5国务委员 魏凤和(兼国防部长) 王勇 王毅(兼外交部长) 肖捷(兼秘书长) 赵克志(兼公安部长) 秘书长肖捷(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秘书长、副秘书长) 组成部门    01.外交部 部长:王毅(兼) 02.国防部 部长:魏凤和(兼) 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何立峰(全国政协副主席) 04.教育部 部长:陈宝生→怀进鹏 05.科学技术部 部长:王志刚 06.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长:苗圩→肖亚庆 0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任:巴特尔(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小江 08.公安部 部长:赵克志(兼) 09.国家安全部部长:陈文清 10.民政部 部长:黄树贤→李纪恒→唐登杰 11.司法部 部长:傅政华→唐一军 12.财政部 部长:刘昆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周祖翼 14.自然资源部 部长:陆昊 15.生态环境部 部长:李干杰→黄润秋(九三学社) 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部长:王蒙徽 17.交通运输部 部长:李小鹏 18.水利部部长:鄂竟平→李国英 19.农业农村部 部长:韩长赋→唐仁健 20.商务部 部长:钟山→王文涛 21.文化和旅游部 部长:雒树刚→胡和平 2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任:马晓伟 23.退役军人事务部 部长:孙绍骋→裴金佳 24.应急管理部 部长:王玉普→黄明 25.中国人民银行 行长:易纲 26.审计署 审计长:胡泽君→侯凯  下属机构1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资委(大部分中央企业)10直属机构6正部级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参事室 4副部级 统计局 国际发展合作署 医保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直机关加挂牌子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 2办事机构 国务院港澳办 国研室 中直机关加挂牌子 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 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中央台办(国台办) 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 9直属事业单位8正部级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电总台 银保监会 证监会 1副部级气象局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18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办信访局 发改委粮食和储备局 发改委能源局 工信部国防科工局 工信部烟草局 公安部移民局(出入境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林草局(国家公园局) 交运部铁路局 交运部民航局 交运部邮政局 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2021年增设) 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卫生健康委疾控局(2021年增设) 应急管理部煤矿安监局→矿山安监局(2020年调整) 央行外汇局 市监总局药监局 市监总局知识产权局 中直机关加挂牌子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 中直机关下属机构 中办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中办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 中办中央密码办(国家密码管理局) 8部委对外保留牌子 教育部国家语委 科技部外专局 工信部航天局 工信部原子能机构 自然资源部海洋局 生态环境部核安全局 市监总局反垄断局(2021年增设) 市监总局国家认监委 市监总局国家标准委 50议事协调机构(括注承担具体工作的机构) 国防动员(发改委、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 边海防(军委联合参谋部) 空中交通管制(军委联合参谋部)(2020年划归中共中央序列) 西部开发(发改委) 振兴老工业基地(发改委) 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改委) 一带一路(发改委) 绿化(林草局) 学位(教育部) 妇女儿童(全国妇联) 双拥(退役军人部) 残疾人(中国残联) 扶贫开发(单设办公室)(2021年撤销) 关税税则(财政部) 科技(科技部) 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部) 军转安置(退役军人部) 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军人部) 禁毒(公安部) 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委) 老龄(卫生健康委) 艾滋病(卫生健康委) 安全生产(应急部) 防汛抗旱(水利部、应急部) 减灾(应急部)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部) 抗震救灾(应急部) 节能减排(生态环境部、发改委) 能源(能源局) 中小企业(工信部) 反垄断(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 打击侵权假冒(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督导(教育部) 农民工(人社部) 国企改革(国资委)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改委)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国办) 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 新材料产业(工信部) 教材(教育部) 金融稳定发展(央行)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 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改委)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改委) 政务公开(国办) 就业(人社部)(2019年增设) 健康中国行动(卫生健康委)(2019年增设)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部)(2019年增设) 未成年人保护(民政部)(2021年增设) 物流保通保畅(交通部)(2022年增设) 撤销后保留办事机构:安置印支难民(民政部) « 第十二届国务院→第十三届国务院→第十四届国务院 » 参考文献[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中国设“国家监察委员会”强化中央集权.美国之音中文网.[2018-03-02].(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9-09-04].(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2).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9-09-04].(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2).  ^国务院组织机构.中国政府网.[2017-11-02].(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5).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9-09-04].(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9-09-04].(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9).  ^李格《从〈共同纲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 ^9.09.19.29.39.49.5国务院组织机构.中国政府网.[2018-04-04].(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5).  China'sStateOrganizationalStructureJune3,2004 外部链接[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Archive.is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12-18的新浪微博 参见[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题 政治主题 中华民国国务院、政事堂,行政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 正国级单位: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中央军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部级以上单位列表#国务院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编制:年表、时间线 现任组成人员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家机构 前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9月27日至今 現任 前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行政机关1954年9月27日至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国家机构)  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政协全国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查论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和省级国家机构 (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列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各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长会议                             国家主席(一机构含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等职位)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总理/常会/全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审委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委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级人民政府行政长官 省级监察委员会 高级人民法院 省级人民检察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 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中央国家机构沿革宪制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立法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1949年至1954年代行全国人大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元首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院与国家计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武装力量统率机关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咨议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1975-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国家监察机关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75-1978)→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参见:人大制度 政府 政府机构 副部级以上 人民政府 监察委 法院 检察院 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领导人 查论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本届(第十三届)组成人员(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总理(代总理、办公室、国务院令、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2021年)、记者会)、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办公厅 秘书长 副秘书长 总理办公室 组成部门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外国专家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航天局、原子能机构)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海洋局) 生态环境部(核安全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部分中央企业)直属机构正部级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总会) 国务院参事室 副部级 国家统计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直机关加挂牌子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 办事机构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中直机关加挂牌子 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正部级 新华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副部级中国气象局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办国家信访局 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工信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 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 交通部国家铁路局 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 交通部国家邮政局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 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应急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总局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直机关加挂牌子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 中直机关下属机构 中办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中办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 中办中央密码办(国家密码管理局) 议事协调机构(括注承担具体工作的机构) 国防动员(发改委、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 边海防(军委联合参谋部) 西部开发(发改委) 振兴老工业基地(发改委) 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改委) 一带一路(发改委) 绿化(林草局) 学位(教育部) 妇女儿童(全国妇联) 双拥(退役军人部) 残疾人(中国残联) 关税税则(财政部) 科技(科技部) 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部) 军转安置(退役军人部) 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军人部) 禁毒(公安部) 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委) 老龄(卫生健康委) 艾滋病(卫生健康委) 安全生产(应急部) 防汛抗旱(应急部) 减灾(应急部)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部) 抗震救灾(应急部) 节能减排(生态环境部、发改委) 能源(能源局) 中小企业(工信部) 反垄断(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 打击侵权假冒(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督导(教育部) 农民工(人社部) 国企改革(国资委)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改委)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国办) 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 新材料产业(工信部) 教材(教育部) 金融稳定发展(央行)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 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改委)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改委) 政务公开(国办) 就业(人社部) 健康中国行动(卫生健康委)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部) 未成年人保护(民政部) 物流保通保畅(交通部) 撤销后保留办事机构:安置印支难民(民政部) 派出机构正部级 驻港联络办 驻澳联络办 副部级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其他单位 党组(机关党组)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调查组 中央编办 机构索引 时间线 各领域职能部门沿革 历次机构改革 已撤销机构 法规与文件 国务院组织法 国务院令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出版与信息公开 国务院公报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 中宣部经济日报 相关政策 审批部分城市总体规划 政府特殊津贴 历届:周(0→1→2→3→4)→5(华→赵)→6(赵→李)→李(7→8)→朱(9)→温(10→11)→李(12→13) 查论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1954–1976 华国锋1976–1980 赵紫阳1980–1987 李 鹏1987–1998 朱镕基1998–2003 温家宝2003–2013 李克强2013– 查论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一副总理董必武1→陈云→林彪→邓小平→万里→姚依林→朱镕基→李岚清→黄菊→吴仪2→李克强→张高丽→韩正注1:1949年至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排名第一的副总理是董必武。

注2:2006年至2008年,在黄菊病重期间及逝世后,由副总理吴仪顺位接管其工作。

查论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政务院 董必武 陈 云(兼财经委主任) 郭沫若 黄炎培 邓小平(增补) 第一届 陈 云 林 彪 彭德怀(兼国防部长) 邓小平 邓子恢 贺 龙 陈 毅(兼外交部长)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聂荣臻(增补) 薄一波(增补) 第二届 陈 云 林 彪(兼国防部长) 彭德怀 邓小平 邓子恢 贺 龙 陈 毅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聂荣臻 薄一波 谭震林 陆定一 罗瑞卿 习仲勋(兼秘书长) 第三届 林 彪(兼国防部长) 陈 云 邓小平 贺 龙 陈 毅 柯庆施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谭震林 聂荣臻 薄一波 陆定一 罗瑞卿 陶 铸 谢富治 第四届 邓小平 张春桥(解职) 李先念 陈锡联 纪登奎 华国锋 陈永贵 吴桂贤(辞职) 王 震 余秋里 谷 牧 孙 健 第五届(1978) 邓小平 李先念 徐向前 纪登奎 余秋里 陈锡联 耿 飚 陈永贵 方 毅 王 震 谷 牧 康世恩 陈慕华 王任重(增补) 陈 云(增补) 第五届(1980) 余秋里 耿 飚 方 毅 谷 牧 康世恩 陈慕华 薄一波 姚依林 姬鹏飞(兼秘书长) 赵紫阳 万 里 杨静仁 张爱萍 黄 华 第五届(1982) 万 里 姚依林 第六届 万 里 姚依林 李 鹏 田纪云 乔 石(增补) 第七届 姚依林 田纪云 吴学谦 邹家华 朱镕基(增补) 第八届 朱镕基(兼央行行长) 邹家华 钱其琛 李岚清 吴邦国(增补) 姜春云(增补) 第九届 李岚清 钱其琛 吴邦国 温家宝 第十届 黄 菊 吴 仪(兼卫生部长) 曾培炎 回良玉 第十一届 李克强 回良玉 张德江 王岐山 第十二届 张高丽 刘延东 汪 洋 马 凯 第十三届 韩 正 孙春兰 胡春华 刘 鹤 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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