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兵役制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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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自1949年開始對所有達到服役年齡的男子實行義務役徵兵政策,2018年開始已改採招募並行。

役期現況 民國83年(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需要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

民國82年(199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服現役期間,不分軍種兵科均為1年。

在過去所有靠近福建省離島的女性,因地理上最接近中國大陸,所以亦須用作民防方面,雖然這項規定在解除戒嚴以來已經有所下降。

但大多數中華民國國軍士兵目前仍然充滿義務役役男、軍士官則多是志願役服役人員。

政府打算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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