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監獄受刑人在房舍內遭多次性侵矯正機關管理失當監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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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監獄違反獄內分界監禁規定,未制止張姓受刑人任意調整邱姓受刑人床位,致邱姓受刑人在房舍內遭受張姓受刑人多次性侵害,事後邱男雖被移往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仍遭受侵害人權對待,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2年3月13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高鳳仙提案,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雲林監獄。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一、 台北監獄違反監獄內分界監禁規定,將初次犯罪僅判1年10個月邱姓受刑人,與數次犯重罪應執行無期徒刑張姓受刑人,分配於同房舍,又未制止張姓受刑人將邱姓受刑人床位調睡其旁,致邱姓受刑人在房舍內遭受張姓受刑人多次性侵害,有嚴重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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