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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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是香港公務員的員工福利之一。

按照資助方式分類,有關津貼大致可分為公務員宿舍、合作社建屋、各類現金資助、首期貸款,以及公務員申請公營 ... 香港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香港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是香港公務員的員工福利之一。

按照資助方式分類,有關津貼大致可分為公務員宿舍、合作社建屋、各類現金資助、首期貸款,以及公務員申請公營房屋配額五類。

有關房屋津貼的事務,主要由公務員事務局轄下的「住屋資助及編制政策部」負責[1],並與有關的政府部門合作。

目次 1津貼類別 2歷史變遷 2.1體制建立 2.2逐漸轉變 3爭議 3.1過剩宿舍資源未能善用 3.2舊制房屋津貼被濫用 3.3紀律部隊人員退休後住屋問題 4外部參考 5外部連結 津貼類別[編輯] 歷來的香港公務員房屋津貼可分為五種[2][3]: 公務員宿舍:主要分為非部隊宿舍、紀律部隊宿舍,以及高級公務員宿舍三類。

建屋合作社:供本地公務員自行組建合作社,向政府申請撥地興建宿舍。

與一般公務員宿舍不同,此制度下的單位由他們共同持有,並可於合作社解散及補地價後轉為私人住宅[4]。

現金資助:在新、舊制度中,現金資助分為三類: 居所資助計劃/自置居所資助計劃:供2000年前入職的公務員以「實報實銷」方式領取資助,以償還樓宇按揭,為期10年。

自行租屋津貼:1990年前入職、薪金為34點或以上的公務員,可以「實報實銷」方式領取租金資助,但需向政府繳交薪金7.5%作為租金。

非實報實銷現金資助計劃:供2000年後入職的公務員,在任職期間領取按資助表規定的定額資助。

與舊制一樣,此等資助為期10年,而且資助條件仍以總薪級第34點作分水嶺。

首期貸款:只適用於2000年前入職的公務員,在置業時向政府借款以支付首期,並可分10年歸還。

公屋配額:供任職滿兩年的基層公務員[5]在申請公屋時獲得指定配額,以更快獲編配公屋,而且可於離職或退休後繼續居住[6]。

此外,基層公務員亦可在申請居屋時獲相關綠表配額,但申請人數偏少(大概只及申請公屋配額的5%)[7]。

歷史變遷[編輯] 體制建立[編輯] 香港公務員的住屋資助制度,早於1950年代已經開始實施。

當時,政府除了會向英國駐港公務員提供宿舍,亦容許本地公務員組建建屋合作社,以興建由他們共同持有的政府宿舍[4]。

到了1960-70年代,基層公務員住屋資助制度亦開始建立:當時,房協撥出了漁光邨和明華大廈部分單位,以供無力置業的基層公務員優先入住[8][9]。

其後,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亦為他們申請政府廉租屋或廉租屋邨,劃定了每年15%的配額[10],以保障他們的住屋權益。

至此,一套完整的公務員住屋資助體系大致成形。

逐漸轉變[編輯] 由於公務員本地化政策,導致外地派駐香港的公務員人數減少,加上成本效益的考量,公務員住屋資助政策的形式於1980-2000年代逐步改變,而是次轉變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首階段改革於約1980年代中開始。

由於公務員合作社房屋(公務員樓)的管理複雜,加上政府在此投入大量土地成本(有關宿舍地價為市價的三分之一,而且合作社可向政府申請貸款,以清付地價及建築費;而由於補地價難度較高,不少業主因而不願將「公務員樓」改為私人住宅,政府亦因此難以收回土地成本[11]),此計劃於1980年代中終止。

與此同時,政府改為在各區購入不少豪宅,以滿足「公務員樓」政策取消後的公務員住屋需求。

第二階段改革於1990年開始。

當時,政府規定自同年10月1日起聘用的高級公務員[12]不能申請宿舍,並以「實報實銷」的自置房屋或租屋津貼替代[13]。

由此,公務員房屋資助體制,開始走向以現金資助為主的道路。

而第三階段改革則與2000年6月推出的「公務員改革」政策一併實施[14],形成現今的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

在此制度中,租屋及自置房屋的資助合二為一,並改為按「資助表」發放定額津貼;此外,自同年6月1日起受聘的公務員當中,只有紀律部隊人員才可申請宿舍。

爭議[編輯] 過剩宿舍資源未能善用[編輯] 自從1990年及2000年兩輪的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改革後,合資格入住宿舍的公務員數目減少,不少宿舍因而騰空。

按照1996年訂立的相關規定,被評定為過剩的高級公務員宿舍理應盡快出售[13]。

但是,政府多年來被指出售高級公務員宿舍的速度偏慢,而其他過剩宿舍資源亦未有善用[15]。

舊制房屋津貼被濫用[編輯] 主條目:麥齊光涉貪案 紀律部隊人員退休後住屋問題[編輯] 目前,所有即將退休的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均可申請公屋或居屋綠表配額。

但是,由於輪候人數不斷增加,而配額並未相應增加,導致相關人員輪候公營房屋的時間不斷延長;由於他們可以在派樓後才遷出宿舍,此問題亦影響新入職的員佐級人員輪候宿舍的進度[16]。

外部參考[編輯] ^公務員事務局電話、傳真及電郵錄-住屋資助及編制政策部.[2020-08-18].(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0).  ^公務員事務局-2000年6月1日或之後獲發聘書人員的房屋福利.[2020年8月18日].(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10月20日).  ^公務員事務局-2000年6月1日之前獲發聘書人員的房屋福利.[2020年8月18日].(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10月20日).  ^4.04.1探討公務員樓重建潛力(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香港政府新聞網》2013年2月3日 ^薪金低於總薪級表21點,而頂薪點低於25點(或採用第一標準薪級表)的文職人員,或任何員佐級紀律部隊人員) ^公務員事務局通函第16/2018號: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年度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一般配額)(PDF).[2020-08-18].(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19-02-14).  ^立法會十一題:為現職及退休公務員提供宿舍及資助公共房屋.[2020-08-1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9).  ^香港房屋協會-房屋檔案:明華大廈.[2020-08-18].(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3).  ^香港房屋協會-房屋檔案:漁光邨.[2020-08-18].(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3).  ^屋宇建設委員會1972-1973年度報告書,第三章 ^公務員樓之契機.[2020-08-19].(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30).  ^薪金為總薪級表45點或以上的本地公務員,或符合資格的外籍公務員 ^13.013.1審計署報告書-過剩宿舍的管理(PDF).[2020-08-19].(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17-09-22).  ^【公務員】一圖看清 政府工新舊制福利差異 舊人年假多近一倍?.香港01.2018-10-11[2020-08-19].  ^公務員宿舍過剩丟空數百單位.太陽報.2014-04-17[2020-08-1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3).  ^紀律部隊退休難爭公屋.東方日報.2013-06-03[2020-08-1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06).  外部連結[編輯] 香港公務員利用「財技」領租津,早年甚普遍(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香港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oldid=66588496」 分類:香港公務員香港房屋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新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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