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囤房稅提高至3.6%三讀通過7月正式上路 - 鉅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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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今(24) 日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持有6 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房屋稅率將由每戶2.4% 提高為3.6%,影響約2 萬戶 ... 1追蹤頭條總覽人氣台股國際股陸港股理財區塊鏈外匯期貨房產消費雜誌新視界專題研報cnPOSTHello,鉅亨會員登入我的購買新聞追蹤行情自選投資駕訓班房產台灣房市桃園囤房稅提高至3.6%三讀通過7月正式上路鉅亨網新聞中心2022/03/2419:26facebookcommentFONTSIZEICONPRINT桃園囤房稅提高至3.6%三讀通過7月正式上路。

(鉅亨網資料照)Tag桃園市囤房稅三讀桃園市議會今(24)日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持有6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房屋稅率將由每戶2.4%提高為3.6%,影響約2萬戶,自住房屋不受影響,7月1日起正式上路,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收預估增加約1.3億元,將全數作為青年租金補貼用,此外,建商寬限期將放寬到3年。

桃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2015年修正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2.4%以來,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已呈現逐年遞減,顯示現有稅率已具有抑制囤房效果,此次修法共有三大重點。

一、持有桃園5戶以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每戶均維持按2.4%課徵,6戶以上者,每戶均按3.6%課徵;二、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的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房屋、專供停放車輛使用者,維持2.4%稅率。

三、起造人興建空置待銷售的住家用房屋,於完成後3年內維持2.4%稅率,超過3年未出售者則併入差別戶數計算,即持有6戶以上適用3.6%稅率,今年6月30日以前已核發使用執照或建造完成者亦可適用。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考量建商興建的房屋屬商品性質,主要目的是在銷售非囤房,又因本市城鄉差距大,各區平均銷售期間有明顯差異,且桃園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前3大法人並非建商,經議會通過表決後,將建商待銷售期間由2年改為3年。

桃園市新版囤房稅將於7月起正式上路,地方稅務局強調,為落實居住正義並保障市民居住權益,本次修法增加的稅收,將作為青年租金補貼用,以照顧青年租屋族減輕負擔。

此外,新北市新版囤房稅草案也於昨(23)日出爐,市府修正「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針對非自住房屋採累進稅率,持有1戶課徵1.5%、2戶2.4%,3戶以上為3.6%,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類型,享有1.5%優惠稅率,預估每年將可增加5.87億元稅收,草案將送市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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