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的責任、選任、解任 - 大鬍子律師的部落格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公司法第203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

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召集之。

每屆第一次董事會應於改選後十 ...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 董事長的責任、選任、解任 Q3:誰可以召開董事會?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 董事長是董事會的主席(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但是每屆董事會之第一次董事會,因為沒有選出董事長,所以應該由得票最多之董事召集(公司法第203條)。

【相關條文】 公司法第203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

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召集之。

每屆第一次董事會應於改選後十五日內召開之。

但董事係於上屆董事任滿前改選,並決議自任期屆滿時解任者,應於上屆董事任滿後十五日內召開之。

董事係於上屆董事任期屆滿前改選,並經決議自任期屆滿時解任者,其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之改選得於任期屆滿前為之,不受前項之限制。

第一次董事會之召集,出席之董事未達選舉常務董事或董事長之最低出席人數時,原召集人應於十五日內繼續召集,並得適用第二百零六條之決議方法選舉之。

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未在第二項或前項限期內召集董事會時,得由五分之一以上當選之董事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之。

」 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怎麼辦?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

董事長如不召開董事會尚不得由其他董監事召集 按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

是以,董事長如不召開董事會,尚不得由其他董監事召集,亦不發生書面會議紀錄情事(經濟部93年11月5日經商字第09302182030號函)。

董事長如不召開董事會尚不得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公司董事遇有公司法第197條當然解任情形,而發生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應即由董事長負責召集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惟如董事長拒不召集時,尚不得由公司常務董事互推一人召集並由其擔任主席(經濟部63年5月13日商12051號函釋)。

Q4:公司董事長要怎麼選出? 台達電董事長海英俊日前受媒體專訪表示:太容易做的東西,不要做[註1]。

若台達電要做,必須符合NUD法則:即全新(New)、獨一無二(Unique)、高度困難(Difficult),這是台達電得以基業長青的秘訣。

公司的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對內為董事會召集權人,可謂執公司權柄於一身,像海英俊可以決定台達電的戰戰術策略。

那麼,董事長要怎麼產生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選任,若未設有常務董事,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選出董事長。

若設有常務董事,由常務董事選出董事長,選舉方式同前(公司法第208條)。

若為有限公司,得不設董事長。

但是董事有二人或三人時,可以按章程之規定,推一人為董事長。

【相關函釋】 經濟部經濟部69年6月7日商字第18638號函釋:「有限公司得不設董事長依公司法第一0八條第一項後段「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特定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乃謂有限公司雖無董事會之設置,惟董事有二人或三人時,得依章程之規定,推定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至若公司未予規定設置董事長,自非法所不許。

」 Q5:股份有限公司怎麼解任董事長? 一、   董事會決議: 按照經濟部的函釋,解任董事長之方式,雖然公司法沒有明文規定。

但既然公司法第208條,對於選任董事長之方式設有明文,則解任董事長之方式,可以與公司法第208條之規定相同。

換句話說,若股份有限公司未設有常務董事,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解任董事長;若設有常務董事,由常務董事解任董事長,選舉方式同前。

二、   股東會決議: 亦得由股東會,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決議解任董事長。

【相關函釋】 經濟部74年11月27日商51787號函釋:「董事長、副董事長及常務董事,可自常務董事會或董事會逕行決議解任。

一、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之選任,係屬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之權限,雖其解任方式,公司法並無明文,若非章程另有規定自仍以由原選任之常務董事會或董事會決議為之較為合理。

況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條:「公司業務之執行,由董事會決定之。

除本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得由董事會決議行之。

」則除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已明文列舉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其未列舉之事項,亦宜解為劃歸董事會權限。

至於常務董事會或董事會決議解任之出席人數及決議方法,可準照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項規定之董事會選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或董事會選任董事長、副董事長之出席人數及決議方法行之。

此外,則董事長、副董事長、副董事長或常務董事仍得因股東會決議解除其董事職務而當然去職。

經濟部60年2月4日商字第03746號函釋(董事長去向不明得以決議解任補選):「本案00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00因私人債務關係去向不明未到公司執行職務,與喪失董事資格有別,不發生缺額問題,但該公司董事僅三人,一人不能出席,召開董事會已有困難,可由該公司依公司法第一九九條規定予以解任,另行補選。

」 [註1]參天下雜誌報導: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3178&page=1 張貼者: 成鼎律師事務所 於 上午11:48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Facebook分享到Pinterest 標籤: 創業法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Atom) 成鼎律師事務所 「當你真心渴望某種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書中的老國王,對牧羊少年這麼說。

讓我們一起努力,讓法律成為人生旅途中,實現夢想的助力,完成您與我人生旅途的〈奇幻旅程〉。

檢視我的完整簡介 成鼎律師事務所官網 點我進成鼎官網 成鼎律師事務所聯絡方式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7號3樓之6(捷運善導寺站2號出口);電話:02-2391-0086;傳真:02-2391-002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大鬍子律師戴家旭 標籤 【大鬍子律師】我見我思 (10) 21天打通民事官司的任督二脈 (6) 不動產官司放大絕 (6) 日型人生 (1) 本票裁定 (2) 成功案例 (8) 行銷法律專欄 (5) 持分房產變現金 (4) 創業法律 (43) 週日報報 (1) 聯絡我們 (1) 熱門文章 如何合法的資遣或開除員工? Q2:老闆們要怎樣才可以合法資遣或開除員工?要不要給付資遣費與預告工資?開除員工其實就像是談分手。

分手,每個人都希望好聚好散,沒有人想要當壞人。

但是實際上,可以和平分手的戀人少之又少。

這就是為什麼,老闆開除員工後,常見員工到勞動局為勞資爭議申訴。

老闆沒... 合夥創業要特別注意什麼呢?有意退夥,該怎麼辦?  Q3:熊大與當兵同梯兔兔,因為兔兔當兵的時候擔任伙房,廚藝很好,想由熊大出資,兔兔出技術,一起合夥經營牛魔王牛肉麵。

但不知道簽訂合夥契約要注意什麼?如果熊大與兔兔不幸要拆夥,怎麼辦?【戴律師小提醒】雖然合夥不一定要簽訂契約,但是幾個親朋好友間... 股東會與董事會的職權 Q1:有限公司的股東有哪些權利?【戴律師小提醒—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許多人分不清楚。

實際上,這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在股東行使表決權時的不同。

在前者表決的時候是算人頭的(除非章程另有約定),... 公司負責人的風險與責任 Q7:米奇與米妮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是青梅竹馬的好友。

成年後,米妮號稱掌握了「王○酸辣湯」機密配方,想專攻酸辣湯市場。

為了成立王○股份有限公司,米妮情商米奇成為公司負責人。

米妮並對米奇說:「只要你成為公司負責人,我就嫁給你!」米奇雖然差點被愛情沖昏頭,但是擔心成為王○公司負責... 董事長的責任、選任、解任 Q3:誰可以召開董事會?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董事長是董事會的主席(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但是每屆董事會之第一次董事會,因為沒有選出董事長,所以應該由得票最多之董事召集(公司法第203條)。

... 公司簽約與懲罰性違約金條款 Q3:簽約對象是公司,用印的大小章,是否限於在經濟部公司登記事項卡有登記才算數?如果不蓋公司大小章,改蓋公司「統一發票章」,締約是否仍生效力?【戴律師小提醒】經理人之簽名可否代替蓋公司大小章呢?實務見解認為,經理人的簽名在公司授權範圍內,會對公司發生效力... 關於試用期之規定 Q1:與員工約定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的約定是否有效?試用期滿覺得不合用,請他走人需要負擔資遣費嗎?我的經驗,雇用員工和談戀愛是差不多的。

面試時,看著眼前的俊男美女,覺得他一定是個好對象(好員工)。

開出連我自己都想做的條件(改行不當老闆了),引誘他進來。

... 公司欠稅股東會被限制出境嗎?股東該如何退股? Q8:公司欠稅,股東是否會被限制出境?先說結論,有限公司欠稅股東有可能會被限制出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則否。

                                                                      ... 公司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業務範圍有無限制? Q11: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積欠之債務,是否負連帶賠償責任?在坊間常有一種說法,認為公司欠的錢,老闆「當然」要負責任。

舉例來說,力詳公司(化名。

負責人假設名叫王力詳)積欠台灣銀行新台幣一千萬元,還不出錢。

台灣銀行是否「當然」可以向王力詳主張返還一千萬元?... 成立公司需要多少資金呢?資本額一定要是真的? Q4:史努比因為取得國外最先進的癌症診斷設備代理權—新一代正子造影(PET)關鍵技術整合磁振造影(MRI),這個技術可以在癌細胞非常微小的時候就診斷出來,大幅現有技術。

想請問:成立公司需要多少資金?有聽過所謂「一元公司」的說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網誌存檔 ►  2021 (8) ►  六月 (3) ►  五月 (3) ►  二月 (1) ►  一月 (1) ►  2020 (2) ►  十二月 (2) ►  2019 (5) ►  十二月 (3) ►  八月 (2) ►  2018 (11) ►  九月 (1) ►  七月 (6) ►  五月 (2) ►  四月 (2) ►  2017 (5) ►  十二月 (1) ►  十一月 (2) ►  十月 (2) ▼  2016 (53) ►  十二月 (1) ►  十月 (10) ▼  七月 (24) 勞動契約種類有哪些?可否無限制使用不定期勞動契約? 如何合法的資遣或開除員工? 關於試用期之規定 存證信函與律師函差異?何謂仲裁條款? 如何解除或修改契約? 如何把欠款要回來? 如何避免債務人脫產? 借錢給他人,該如何保障自己 消費者保護法猶豫期間的適用 保障自己,訂立「附條件買賣」條款 公司簽約與懲罰性違約金條款 有效的簽約 董事長的責任、選任、解任 董事扮演的角色與產生 股東提案權的限制 股東會之該如何召開?由誰召開? 股東會與董事會的職權 公司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業務範圍有無限制? 公司欠稅股東會被限制出境嗎?股東該如何退股? 公司負責人的風險與責任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我適合哪一種? 成立公司需要多少資金呢?資本額一定要是真的? 合夥創業要特別注意什麼呢?有意退夥,該怎麼辦? 創業要以公司還是行號經營,何者是最佳選擇? ►  六月 (9) ►  二月 (9) ►  2015 (3) ►  八月 (3)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