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用性- MBA智库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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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用性指依據《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
實用性的特點包括以下三點:
1、實踐性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必須能在工業上製造,或者是發明方法能夠在產業上使用。
如果創造性成果僅是一種理論上的,不能夠獲得專利權。
2、再現性
具有實用性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主題應當是能夠重覆實施的。
就是說,依照說明書所公開整體技術內容,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都能夠實現該申請 的主題。
並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