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的商標權人得否主張在網路提供特定商品零售服務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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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指定使用於網路購物服務者,其服務性質係屬綜合性商品零售,與特定商品零售間,除匯集商品種類的多寡程度,以及是否以特定專賣形式來提供商品的零售服務不同外,復因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商標入門 商標FAQ 2.7.6、「網路購物」和「網路上提供零售服務」,二者如何區分?如同一商標分由不同的人註冊於特定商品零售服務和網路購物服務時,網路購物的商標權人得否主張在網路提供特定商品零售服務的人侵權?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商標指定使用於網路購物服務者,其服務性質係屬綜合性商品零售,與特定商品零售間,除匯集商品種類的多寡程度,以及是否以特定專賣形式來提供商品的零售服務不同外,復因商品結構、消費對象、購物環境等有別,可能使二者呈現截然不同的經營特色,故原則上互不類似,例如「百貨公司」與「鐘錶零售服務」互不類似。

但網路行銷僅為商業經營型態,若依一般社會通念及市場交易情形,以同一商標使用於網路上特定商品零售與網路購物間,易使一般接受服務者誤認其為來自相同或雖不相同但有關聯的來源者,可能會被認為類似服務,個案上仍應就商品/服務的各種相關因素為斟酌。

發布日期:101-11-30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更新日期:109-01-21 瀏覽人次:833 CLOSE收合 商標入門 認識商標 商標型態 商標註冊種類 商標FAQ 懶人包 商標法規 商標法專區 商標審查基準彙編 現行商標相關法規 歷年商標相關法規 國際性條約與協定 其他國家商標法規 中國大陸商標相關法令 商標規費收費準則修法 取得商標 申請流程 處理時限 申請表單 商標規費 商品及服務資訊 商標審查 管理商標 商標延展 商標異動 商標爭議 商標侵權 判決與案例 研究報告 IP備忘錄 最新消息 商標布告欄 商標法規公告 業務統計 重要歷史公告 資訊專區 證明標章資訊專區 產地標章資訊專區 產業申請商標資訊專區 淨零排放有關證明標章資訊專區 工具資源 商標檢索系統 商標網路公報 商標中英文詞彙 相關網站 商標審查品質回饋 商標審查滿意度 商標代理業務 商標諮詢窗口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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