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傷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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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傷害(英語:Self-harm),又稱自傷(self-injury),是指有意且直接地傷害身體組織的行為,當事人一般沒有自殺的意圖[1][2][3]。
較近期的文獻多會使用以上兩者去取代較不中立的「自殘」,特別是《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出版以後。
最常見的自傷方法是使用尖銳的物體割破當事人自身的皮膚,但自傷也包括各式各樣的行為,包括自焚、劃傷身體部位、把身體撞向硬物、用拳頭或其他會造成傷害的物件打向自己、干擾傷口癒合(摳皮症(英語:dermatillomania))、拔毛(拔毛癖),以及攝入有毒物質[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