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108號解釋 - 司法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告訴乃論之罪,其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其六個月之告訴期間,應 ... 者取義各有不同,故告訴乃論之罪縱係連續犯,其告訴之期限,應於告訴人知悉犯人 ... 跳到主要內容 Togglenavigation 網站LOGO ::: 前往首頁 搜尋 前往英文版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