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代表未送主管機關備查,該會議決議有效?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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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來源 宇恒法律事務所- 沈以軒律師FB粉絲專頁【宇恒週報】勞資會議代表未送主管機關備查,該會議決議有效?無效? 壹、【主管機關原文 ... 轉載來源  宇恒法律事務所 - 沈以軒律師 FB粉絲專頁【宇恒週報】 勞資會議代表未送主管機關備查,該會議決議有效?無效? 壹、【主管機關原文摘錄】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6年4月26日北市勞動字第10603136000號函) 一般而言,備查之目的,在於知悉已經過之事實如何,而主管機關不必另有其他作為,且備查之性質,與所報事項之效力無關。

如法規中規定「報請備查」,原則上權責仍在陳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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