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婦離婚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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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低收入戶申請條件中,規定士地及房屋價值不得超過740萬元 ...
... 低收入戶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111年度為18,682元),且家庭財產未 ...
- 2公告110年度臺中市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家庭財產一定金額與 ...
主旨:公告110年度臺中市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家庭財產一定金額與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家庭財產一定金額及無扶養能力家庭財產一定金額。 依據:社會救助 ...
- 3社會救助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所稱低收入戶,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 ...
- 4社會救助新制, - | 哪些人可以不列入家庭人口範圍?
家庭: 一、配偶死亡。 (二)沒有共同生活也沒有扶養事實的特定境遇 ... (四)離婚後,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 ... (四) 授權公所調查家庭總收入及財產同意書.
- 5104年度本市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家庭財產一定金額 - 高雄市 ...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者。 (三)動產規定: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劵、財產交易、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