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經都是孩子,但依舊不懂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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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則關於四部委聯合發文整頓校外培訓的政策新聞成了朋友圈裡爆款。

段子手們起的標題很棒,例如《課外班竟然花掉全家一半收入...》,例如《寒假補課一天8000元!》

80後父母們拍手稱快。

以前很少有家長會讓孩子參加足球訓練班

我腦海里有三個畫面一閃而過:

初三班主任幽靈般出現操場上,一把將蹦蹦跳跳的橡膠足球抱住。

他攆人時的模樣,就像是語文課本里魯迅的畫皮(打氣膨脹版),板寸,小鬍子,沉默,不怒自威。

周五放學,抓起書包跑到報刊亭,跟老闆要了一瓶玻璃瓶裝的芬達,開始如饑似渴地翻《電軟》。

我習慣從後往前翻,所以翻到那篇《烏鴉烏鴉叫》社論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走在華燈初上的街道上,似懂非懂,悵然若失。

幾天前,巴黎王子球場裡出現一幅巨型龍珠Tifo。

變身超級賽亞人的孫悟空,風頭蓋過了法國國家德比,也蓋過了內馬爾們……

時代在變,曾經被視為不務正業(甚至是洪水猛獸)的足球、動漫、電子遊戲,逐漸從地下的暗涌,匯入社會主流。

我應該高興才對,但不知為何,看到所謂的四部委聯合發文整頓校外培訓新聞,心情很複雜,一如當年那個在路燈下顧影自憐、似懂非懂、悵然若失的少年。

我們80後,終於也長成了自己曾經討厭的人——父母、老師、教育主管部門領導。

一句「都是為了你好」,翻過來也是對的,翻過去也是對的,不是嗎?

某種程度上,足球、動漫、電子遊戲,其實與考試、補課、興趣班並無不同。

總有小孩喜歡,也有小孩不喜歡。

記得到深圳南山某中學報到的那天,人生頭一回見到天然草球場,恨不得脫了鞋子在上面打滾。

可第一堂體育課就讓我大失所望。

那時的體育課感覺足球場也是用來打球的

是的,學校和體育老師從未禁止學生使用這塊足球場。

可體育課男生打籃球女生打排球,是這所學校不是規矩的「規矩」。

在眾人驚詫的目光中,我抱著一顆籃球踏入那塊嬌嫩的草坪,就像是一隻雞一頭扎進了屬於鴨的池塘。

大概10分鐘後,高大帥氣的體育老師主動過來陪我踢。

諾大的足球場,你一腳我一腳地傳球,那畫面大概很傻吧。

他籃球打得很好,踢得很爛,畢竟是體校的底子。

兩人無話。

看著老師一臉抱歉的樣子,我胃裡一股莫名的酸楚涌了上來。

遠離家鄉,遠離曾經的同學朋友,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求學,連自己喜歡的足球,也成了別人的「施捨」「同情」。

那時候我會幻想,如果有一天我當了學校校長,就立刻出台一項規定,禁止學生打籃球,一律改踢足球。

一個人也可以踢球,但卻失去了踢球的樂趣

我很感謝那位體育老師,沒有讓我變成那樣的人。

多年以後,觀念變了。

嗶哩嗶哩成了二次元愛好者們的天堂;國行的PS4pro、微軟天蠍、任天堂Switch,再不濟,也可以手機玩王者榮耀、吃雞;花錢讓孩子踢足球,更是成為了一種時尚。

多年以後,思維模式依然沒有變化。

我們曾經是孩子,卻依然不懂孩子。

小時候,我曾經問過爺爺,我們村也是客家人,為什麼不像梅州那樣喜歡踢球。

爺爺告訴我,很早以前,村裡小孩子踢球也是蔚然成風。

後來有一家人的小孩因為踢球意外夭折,踢球變成了一項禁忌。

到了我父親一輩,踢球又從一項禁忌,慢慢變成了小流氓的專利。

正經人家的小孩是不碰它的。

曾經很驕傲地在朋友面前吹噓:這輩子都沒在校外參加過什麼補習班、興趣班,還帶頭抵制過學校里的「正規」補課。

現在不少家庭都願意讓孩子參與足球運動

現在想想,自己那些自以為是的行為和言語,不經意間,也傷害了那些真心熱愛學習、熱愛課外興趣班的同學吧。

某種程度上,也是聖母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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