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假,安全意識不能放假 網事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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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論員 劉波
又是一年暑假,一段屬於孩子的時光。
在這段一年中最快樂的時光里,孩子們脫離了學校的監管,反而比在學校更容易發生安全問題。
溺亡、車禍、被騙等隱患時時存在,因此,孩子暑期安全也是大家關心的焦點。
就在近期,發生的一件件安全事故令人痛心,為學生暑期安全再次敲響警鐘。
6月27日下午4時許,淮安市淮陰區袁集鄉4名中學生相約到水塘內游泳,不幸發生溺水事故,造成兩人身亡;7月2日早上,中山市東升鎮坦背一小區,一位6歲男童疑從八樓靠主人房的窗戶位置墜落,被120急送市中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7月6日,江蘇沭陽縣夢溪公園,一15歲男孩因走路玩手機,聚精會神不看路,一腳踏空掉進湖裡,掙扎一會沉入了湖底,被確認溺亡;等等。
究其原因,學生安全事故,主要體現在監護人責任沒有盡到位、學校安全教育力度不夠、社會共治格局未能建立等幾個方面。
因此,在暑期這個學生意外傷害最高發的時段,以學生安全意識為基礎,讓各方力量全面參與,共同織密一張防控安全的大網,才是從根本上減少安全事故的良方。
未雨綢繆抓好學校教育,是防患於未然的前提。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學校應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學校應重視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警示教育。
暑假前,學校應採取多種教育方式,重點針對暑假高發的溺水、交通、居家等方面安全問題開展教育,築牢學生安全思想意識。
學生放假,安全不能放假,老師可通過家訪、電話或者網上交流等開展教育,不讓孩子成為安全「斷線的風箏」。
家長肩負好教育和監管責任,是孩子安全的保障。
一方面,家長要加強與孩子的溝通與交流,並採取約束管理,不能一味放鬆、放縱孩子。
另一方面,安全不能「留白」,家長不能讓孩子超出安全範圍。
年紀小的孩子不能脫離家長視線,年紀大些的孩子外出集體活動應儘量保證一名大人在場。
如,6歲男童從八樓窗戶墜落,4歲熊孩子在臥室打開打火機練習「噴火」等,就明顯暴露出家長監管不力的問題。
保護學生暑假安全,人人有責。
無論是學校、家庭還是社會,都不可能時時刻刻監督孩子的安全,因此,安全教育的落腳點應是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形成自救自護能力。
要堅持「積極預防和科學預防」的原則,通過開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動與培訓、形成學生自救自護能力。
要加大宣傳教育及重視程度,培養孩子們遠離危險區的安全意識。
對事故高發地,應加大防範措施管理,有效杜絕悲劇反覆上演。
寧為安全憔悴,不為事故流淚。
安全重在防範,防範取決於意識。
唯有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努力,各負其責,齊心織密安全之網,才能讓孩子度過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