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泳池對外開放 開不開心,滿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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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伏天的成都,出門隨便溜達一圈都會讓人覺得全身在「燃燒」。

如此高溫之下,多麼想一腳踏出家門,就能泡進清涼的泳池。

於是那些小區里的游泳池,自然而然成為了業主們消暑度夏的不二之選。

但有業主反映,小區游泳池常常人滿為患,仔細一看,很多並不是小區業主,這一現狀在不少小區並不罕見,讓不少業主怨聲載道。


說好的小區配套設施卻突然成了社會資源,每天來游泳的人進進出出,給小區帶來了安全隱患。

有業主質疑,小區游泳池到底該不該對外開放?對外開放是否需要徵得業主同意?未經業主同意擅自對外經營,是否損害業主權益?針對這一列問題的問題,日前,天府早報記者專程進行了走訪調查。

記者探訪

泳池開放之 辦游泳班

業主孩子居多 也有不少「外人」

記者在走訪中看到,很多小區游泳池開辦了游泳教學班,面向社會開放,在方便了業主的同時,也方便著周邊其他住戶。

市民李女士家住城東,小區里正好有個游泳池,考慮到兒子今年幼兒園畢業了,所以想趁著暑假讓兒子學游泳。

一天飯後散步,李女士看到泳池處張貼的游泳班招生告示,「價格和外面也差不多,想到在自己小區里,很近又方便,我們就報了一對二教學,是900元/人,其他的一對一是1200元,精品小班5-7人是700元/人。

」李女士一邊說著,一邊翻手機上的招生告示給記者看。

記者看到,游泳池營業時間分三場,分別是上午、下午、晚上,有專業的老師教授游泳課。

普通市民來游泳和業主價格一樣,成人15元一次、兒童10元一次,辦卡還有更多優惠。

記者聯繫了招生告示上的趙教練,趙教練告訴記者,他和同伴是第二年在這個小區辦游泳班了。

報名的孩子還是不少,主要以小區業主居多,外面的孩子也有,大多還是住附近的。

趙教練說,「現在小區條件都好了,基本上都有游泳池,所以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就近的,自己小區有,肯定都在自己小區游。

泳池開放之 對外營業

假期人滿為患 業主擔心安全

家住錦江區某高檔樓盤的業主陳先生說,「如果游泳的人數不多,可以對外開放,但要考慮人數限制。

」陳先生表示,自己可以接受小區游泳池對外開放,允許外面的人來玩。

但出於對水質及安全的考慮,同時也避免人滿為患,他覺得應該對游泳的人數加以限制。

據陳先生透露,小區游泳池目前實行辦卡制,業主使用一張卡,一家三口可以同時游泳,一個月是450元;對外是每人每次45元,要求由業主帶著進入。

小區保安唐先生告訴記者,「小區的游泳池現在是對外開放的,但來游的人很少。

」記者採訪時,正巧碰到要外出遊泳的業主李先生,李先生說,「我覺得對不對外開放都無所謂,我們小區游泳池的水質還可以,只是泳池太小,水也淺,適合小孩子戲水。

」李先生表示,自己平時都是去一些專業的游泳池,沒在小區游過。

記者又來到位於三環附近的某小區,看到該小區內設有恆溫游泳池和兒童專用游泳池。

可是一到放假,小區內的游泳池就人滿為患,完全就像「下餃子」,幾乎一半以上的都是外來的人。

為此曾阿姨還專門找物業反映過這個問題,就怕外來人太多,給小區造成安全隱患。

「我們老兩口是退了休搬過來住的,本來買這裡就是圖個清靜,環境優美,結果現在一到假期,外面就吵吵個不聽,還人進人出的。

」曾阿姨有些抱怨地告訴記者。

物業怎麼做

泳池外包給公司

進來游泳需登記

三環外某小區也將游泳池對外開放,收費是15元一次。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是將游泳池外包給了相關公司,物業不再負責游泳池的管理。

記者問到游泳池對外開放可能會對小區治安造成影響時,該工作人員說:「業主不用擔心治安,我們會有一套專門的治安管理方案來確保小區安全。

記者又聯繫上該小區游泳池承包公司的一位員工,她告訴記者,游泳池並沒有向社會開放,平時來游泳都是小區內的業主。

如果有外來人員,肯定都是業主帶來的朋友。

但記者在向負責進出門禁的保安人員諮詢時,他說:「如果說是來游泳的人,登記以後我們還是會開門讓他們進來。

另一個位於一環路內的高端小區是最近才對外開放了小區游泳池的。

記者來到小區入口治安亭,看到非業主人員要進去小區,都要進行身份登記。

一位年輕的女士因沒有業主卡,被保安攔住,直到打電話讓朋友下樓,才被放行進入小區。

保安說,「除了業主憑卡進入,其他人員進入都要身份登記,並且要說明找誰,進去多久……」

「外人」說:

「我們小區是個老舊小區,沒有配備游泳池,於是趁著周末就帶女兒來隔壁小區游泳。

這總比讓孩子宅在家裡看電視玩手機強,我用一個下午的時間陪她來游泳,對她身心健康和興趣培養都有益處。

」——帶著女兒到隔壁小區游泳的肖女士

業主說:

「我們老兩口是退了休搬過來住的,本來買這裡就是圖個清靜,環境優美,結果現在一到假期,外面就吵吵個不聽,還人進人出的。

」——錦江區某高檔樓盤業主曾阿姨

律師怎麼說

能否開放泳池

要看產權歸屬

就小區游泳池對方開放等相關問題,記者諮詢了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彭征律師。

彭律師指出,如果小區游泳池的產權是小區配套設施規劃的,那麼小區游泳池就是小區內所有業主共同所有的。

那麼物業如果要面對社會開放小區游泳池,應該通過業主大會,同小區所有的業主進行協商,經過業主決議小區游泳池是否對外開放。

「小區游泳池對外開放後所得收入應該按照業主與物業是否達成了約定或簽署合同。

」彭律師補充道,「依照合同的

約定,泳池收入是歸全體業主所有還是業主按比例分成等。

如果游泳池不是小區配套設施規劃,而是開發商獨立開放並且經營的,那麼游泳池的產權就不再屬於業主共有,那麼小區物業只需要通過相關部門認定獲取經營許可,在手續齊全的條件下合法對外開放。

彭律師還補充到,因為大多小區並不具備經營游泳池的條件,比如配備專業救生員、游泳教練等,所以小區採取外包的方式,將游泳池的管理運營交給專業機構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在游泳池開放期間發生安全、衛生事故時,應當由游泳池管理方負全責。

天府早報記者 趙霞 實習生 陸嘉明 張軍 攝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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