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標籤:乃為的所有文章

無用之用,乃為大用:法律史課程的價值

在以實務性和專業化為追求的法學教育大背景下,法律史課程不能直接應用於實踐的特點似乎被無限放大,成為不被重視的所謂「冷門」課程。其作為法學本科階段十四門法學核心課程之一的地位也一度被動搖,甚至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