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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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經學校錄取後,申請進入臺灣地區者,應備齊下列文件,委託錄取學校代向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申請入境: 一、入出境許可證申請書。

二、學校出具之 ... 目前線上:898人,瀏覽人次:624070106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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