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清償本票債務,但債權人又拿本票去強制執行,該如何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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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跟別人借款,簽了本票作為擔保,之後借款還完了但未取回本票,結果債權人還拿本票去做本票裁定,再對我聲請強制執行一次,收到執行命令時才發現此事,該怎麼辦?該怎麼向法院說我已經還完錢,不可以再對我強制執行?清償本票債務時,應取回本票正本本票係文義證券,法院為本票裁定之審查時,並不會調查本票債務清償與否,只要本票形式為真實,法院即會核發本票裁定。

同理,法院在為強制執行程序時,也僅審查執行名義是否合法、本票形式真正而已,所以債權人硬要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還是會依聲請查封債務人的財產。

所以當清償本票債務時,務必同時取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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