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職掌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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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農業改良場組織準則, 各區改良場掌理下列事項:. 區域性農作物(包括農藝、園藝及特用作物等)與蠶蜂品種改良、種原繁殖及栽培管理技術之 ... 網頁置頂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上一張 下一張 ::: 本場簡介 首頁>本場簡介>組織編制、職掌與架構 友善列印 組織編制、職掌與架構 組織 本場業務單位有作物改良課、作物環境課及農業推廣課。

並依業務功能設置各類研究室,作物改良課下設稻作與米質、特作與雜糧、蔬菜、果樹、花卉、生物加工及農場管理等七個研究室;作物環境課下設植物保護、生物資材應用研究室、土壤肥料與農業機械等四個研究室;農業推廣課下設農業推廣教育、農業經營及農村生活三個研究室。

另有埔里分場負責坡地農業改良研究工作。

行政單位設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及兼辦政風等單位,負責行政支援工作。

編制 本場編制員額68人,其中試驗研究人員57人,行政人員11人;研究人員包括場長1人、研究員6人、副研究員14人、助理研究員34人及技佐2人。

另,技工和工友31人。

職掌業務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農業改良場組織準則,各區改良場掌理下列事項: 區域性農作物(包括農藝、園藝及特用作物等)與蠶蜂品種改良、種原繁殖及栽培管理技術之改良研究。

應用生物技術、農產品品質檢測及加工之改良研究。

區域性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技術之改良研究。

區域性農業機械及自動化之改良研究。

區域性土壤肥料及有機農業之改良研究 區域性農業推廣、農業經營及農產運銷之改良研究。

各改良場改良研究成果之保護、管理及運用。

區域性農業之示範推廣。

其他有關農業改良及調查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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