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受理出口報單之抽驗規定及處理程序 - 基隆關 -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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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核:C2及C3 報單送出口業務單位後,由該業務單位分估人員審核查驗結果及稅則號別等。

(四)放行:報單送至業務單位,由該業務單位核對必備之單證文件 ... Facebook一、出口貨物報關後,海關內部處理手續可分為收單、查驗、審核、放行及裝船五個步驟,茲簡述如下:     (一)收單:連線報單24小時不限時間,未連線報單於上班時間內均可報關。

貨主或報關業者(以下簡稱報關人)於備齊填妥之出口報單、裝箱單、發票、輸出許可證及有關證件後,向相關單位投單。

各收單單位辦竣收單手續後,電腦核定通關方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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