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運進口 - 基隆關 -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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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貨物出口後再行進口而言,可分為外銷品國貨、外貨及暫時性出口物品復運進口。

一、外銷品復運進口:國貨在出口放行之翌日起3年內,因故退貨,申請復運 ... Facebook係指貨物出口後再行進口而言,可分為外銷品國貨、外貨及暫時性出口物品復運進口。

一、外銷品復運進口:國貨在出口放行之翌日起3年內,因故退貨,申請復運進口時,應向海關申請查驗,報單註明原出口報單號碼,經海關驗明無訛後,免徵成品關稅。

但出口已退還之原料關稅,應即按原稅額補徵。

進口人如聲明放棄或申請海關監視銷毀者,免再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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