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委託、委辦的定義@ 小寶的部落格:: 隨意窩Xuite日誌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委任:係指有「隸屬」關係機關間管轄權之變動,專指上級對下級的權限移轉(如行政院對內政部之委任),例如: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1、意義:上級機關依法規將一部分權限交給下級機關執行。

2、只存在於「有隸屬關係」之機關。

3、權限發生移轉(1)經費由受委任機關負擔。

(2)行政責任由受委任機關負擔,例如:訴願法第8條之規定,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