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12-全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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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形判釋:由遙測影像或其他地形圖資判讀活動斷層地形特徵,並現地查核判讀結果。

(二)露頭調查:進行岩層、活動斷層與相關地表破裂之位態及性質調查。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經濟部>礦業目 第12條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應進行之基地地質調查項目及內容如下:一、區域調查:活動斷層地形特徵、地層分布及地質構造。

二、細部調查:(一)地形判釋:由遙測影像或其他地形圖資判讀活動斷層地形特徵,並現地查核判讀結果。

(二)露頭調查:進行岩層、活動斷層與相關地表破裂之位態及性質調查。

(三)地下地質調查:運用地質鑽探方法調查地下岩層分布及厚度、斷層及剪裂帶或破碎帶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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