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第4梯次「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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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提案廠商可依帶動規模申請不同級距上限之補助款。

二、第4梯數位轉型補助提案之收件期限,自本日起至111年2月21日下午5時止 ... 首頁 新聞與公告 訊息公告 ::: 訊息公告 2022-01-0717:01 商業司 自本日起至111年2月21日下午5時止,受理第4梯次「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數位轉型補助案申請。

點閱數:401 一、申請數位轉型補助之提案業者,為實際從事零售、餐飲、休憩服務、生活服務業,且具實體銷售場域之業者(詳細申請資格、應備文件等,如附件: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數位轉型補助申請須知),並依合作成員及計畫目標,分為「優先共創」類別及「進階領航」類別。

此外,提案廠商可依帶動規模申請不同級距上限之補助款。

二、第4梯數位轉型補助提案之收件期限,自本日起至111年2月21日下午5時止,提案廠商須透過網際網路上傳申請應備資料,上傳程序資訊公布於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管理系統(https://www.smebiz.org.tw/apply/login/index.php)。

三、申請資料上傳時間依前述網站後台時間認定,逾時不予受理。

四、本案諮詢窗口: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02)2321-2200分機8808。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02)2553-3988分機318、378、615、662、822。

相關檔案 「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數位轉型補助申請須知(第4梯次).pdf 1.73MB 「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數位轉型補助申請須知(第4梯次).docx 395.02KB 554.99KB 相關網址 「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網站 「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數位轉型補助申請平台 首頁 新聞與公告 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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