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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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學生缺課致影響課業時,學校應視其情形給予個別輔導。

第13 條 學生請假別,分為公假、事假、病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 ...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0.09.0321:3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9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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