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科目相關 - 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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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目前校共同必修科目30學分,分成中英文基本能力(10學分)、核心課程及一般課程(20學分)三大部分。

.中英文基本能力:分成「大學中文」必修2學分及「英文一」、「英文二」 各4學分。

畢業前修畢即可。

英文程度佳者「英文一」、「英文二」以進階英文取代或免修。

核心課程:通識課程5個向度及文化經典、歷史思維,成為7個向度, 7個向度中任選5向度課程中之1門。

【95年3月13日/94學年度第3次課程委員會】【94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摘要1.英文為8學分,每學期各4學分(即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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