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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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即在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印有“A”(香港居留權)、“R”(香港入境權)或“U”(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或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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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智能身份證上的符號釋義,請瀏覽入境事務處網頁。
在所選修的基金課程開課時及成功修畢課程後一年內遞交申請時,申請人的年齡均須介乎18至70歲(即年齡屆滿71歲之前)。
逾期遞交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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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從未曾申請開立持續進修基金帳戶的申請人;或於2019年4月1日前已開立帳戶的申請人,不論其帳戶過去是否已結束,均可以就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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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否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遞交多過一次申請? + 閱讀答案.
- 4持續進修基金- 申請要項
你是否已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課程? 你是否已填妥申請表格甲部的. 中文及英文姓名、; 香港智能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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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遞交下列文件副本:. 香港智能身份證;; 單程證(如適用);; 繳付課程費用的證明文件;; 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例如修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