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民必讀,罵人請用悄悄話,不要被告了才後悔!防小人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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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毛 超人氣部落客
罵人請用悄悄話
公然侮辱&誹謗罪傻傻分不清楚
身為單身漂浪小法務的部落客巴毛,發現常常有人把公然侮辱跟誹謗罪搞混,以為可以辱罵公眾人物或私底下到處說人壞話不會怎樣,最後被告了還不知道為什麼,想哭都找不到調。
不要以為沒有指名道姓罵人就沒事
我的部落格靠罵前男友起家的,前男友剋星。
別的我沒把握,說到爛男友我倒是很有自信,我前男友都在比爛的。
只要是罵前男友的、罵店家的、罵老闆的、罵路人、罵同事的文章,點閱率超高,完全是一個洩憤系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