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營造港澳學生友善就學環境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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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原有條文共19條,本次修正其中12條,修正重點包括:增列港澳居民就讀技術訓練(專)班或來臺實習等情形而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不受海外居留期間每曆年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網站導覽回單位首頁聯絡我們回教育部首頁 字級: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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