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補習教育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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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補校的教學科目包括公民與道德、健康教育、國文、英語、數學、歷史、地理、生物、理化、地球科學、體育或音樂及其他選修科目。

所用教材係採用現行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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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 離開 釋義 翻譯 回簡目列表  修訂/勘誤建議 單筆輸出 國民補習教育 黃富順 2000年12月 教育大辭書 名詞解釋:  國民補習教育係指對已逾學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失學國民,所提供的第二次教育機會。

依據〔補習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國民補習教育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教育兩級,分別由國民中、小學附設國民中(小)學補習學校實施之。

  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初、高級兩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年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初級部在使已逾學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得以循序就讀,高級部則在使已受民教班或國小初級部之國民得以繼續就讀。

國小補校的教學科目包括國語、數學、常識、社會、自然、生活與倫理、音樂(體育)等,共七科,每週教學時數為十二小時,通常安排在晚間實施,每週三次,每次四小時。

國小補校修學期滿,成績及格,得出學校發給資格證明書,證明具有國小畢業的同等資格。

  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的入學資格為年滿十五歲之國民,具國小畢業資格者,修業三年。

國中補校的教學科目包括公民與道德、健康教育、國文、英語、數學、歷史、地理、生物、理化、地球科學、體育或音樂及其他選修科目。

所用教材係採用現行教科書。

教師類則皆由國中現職教師兼任。

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及格,由學校授予結業證書,再經由學校資格考驗及格取得資格證明書者,具有國中畢業之同等資格。

國民補習教育 以進行詞彙精確檢索結果 出處/學術領域 英文詞彙 中文詞彙 以國民補習教育進行詞彙精確檢索結果 出處/學術領域 中文詞彙 英文詞彙 雙語詞彙-公告詞彙 教育部特殊專門名詞 國民補習教育 supplementaryeducation 引用網址: 推文 評分 評分 相關詞彙 詞彙建議 暫無建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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