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文章推薦指數: 80 %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制發。
國家體育總局大樓
國家體育總局(英語: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 of China),簡稱體育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體育工作的直屬機構[1]。
國家體育總局的前身是成立於1952年11月的「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中央體委」)。
1954年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國家體委」)。
1998年3月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