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修正條文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但原具中華民國國籍,自內政部許可喪失國籍之日起未滿八年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入學 ... 第3 條, 外國學生申請來臺就學,於完成申請就學學校學程後,除申請碩士班以上學 ... 但申請入學國民小學一年級上學期肄業者,得免檢具學歷證明文件。

   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修正條文 中華民國94年7月13日台參字第0940093125C號修正 第1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專科學校法第二十六條、職業學校法第四條之一、高級中學法第三條之一及國民教育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