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中華民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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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南6省之一,其管轄範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雲南省略大。

簡稱為「滇」。

得名於元代的雲南行省,因古代楚國大將莊蹻曾在此建立滇國,簡稱「滇」。

中華民國繼承了清朝的雲南省,民國36年(1947年)全省土地面積為420,465平方公里,轄境包括現今大陸地區的雲南省全域,及四川省攀枝花市的一小部分,及未有實際管轄過、備受爭議的緬甸克欽邦、實皆省北部山區一帶(即江心坡)。

周圍鄰省分別為西康省、四川省、貴州省、廣西省,鄰國為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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