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辦法 - 台大機械系 - 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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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電化都會運輸系統基礎技術學分學程修習辦法 103.01.03 本校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 (以下簡稱本校)「全電化都會運輸系統基礎技術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由本校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主辦,機械工程學系承辦; 由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推派代表組成「全電化都會運輸系統基礎技術學分學程」小組(以下簡稱本學程小組),並由工學院院長指定相關教師一人擔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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