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LGBT)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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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是中文語境中對同性戀者的代稱之一,廣義上也可以指代LGBT(即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等性少數群體。
「同志」一詞的這一用法於20世紀80年代末在香港興起,並逐漸流傳到了台灣和中國大陸等華語地區。
時至今日,「同志」是這些地區的性少數人士用於自稱和互相指代的主流稱謂之一[1][2]。
相較於「同性戀」等稱謂,「同志」被認為是更為正向、性別中立和去性化的詞彙,因而獲得很多性少數人士的青睞[2][3][4]。
它也被用來彰顯LGBT群體內的團結、情誼和包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