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英文修課規定 - 國立清華大學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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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英文修課規定 · 修8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中高級英文三-閱讀」2學分+「選讀英文」4學分 · 修10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中高級英文 ... 跳到主要內容區 108學年度英文修課規定 108學年度入學學士班學生 英文領域選課說明(排除外語系及英教系同學) 依《入學管道》設定不同英文分級身分 繁星或個人申請入學->依學測英文成績分級 考試分發入學->依指考英文成績分級 入學管道無學測或指考英文科成績->由語文中心另訂分級方式 轉學生->預設為前標生,得向語言中心提供大學入學考試成績證明申請調整等級(頂標以上調高等級,均標以下調降等級)  108學年度上或下學期入學之轉學生,適用107學年度英文領域規定 分級身分《自動》設定 不須申請,分級身分於新生選課開始前即設定完成 可自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中,確認自己的修課身份類別(畫面圖示) 分級標準/修課規定 進階生(E)學測15級分或指考全校前10%(87.5分) 下列2方案擇一,須自行補足畢業總學分(任何課程皆可,不限代碼、不限修習學期) 修習進階英文4學分 :「進階英文-聽講」2學分+「進階英文-閱讀與討論」2學分,合計4學分)  修習其他外語6學分:限同一語言(例初級日語一+二) 頂標生(F)達頂標但未達修「進階英文」標準 下列2方案擇一 修8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中高級英文三-閱讀」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修10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中高級英文三-閱讀」2學分+其他外語(限同一語言)6學分(例初級日語一+二)  前標生(G):達前標但未達頂標 必修8學分:「中高級英文一」2學分+「中高級英文二」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中級生(H):未達前標 必修8學分:「中級英文一」2學分+「中級英文二」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初級生(I):後標(含)以下 必修8學分:「初級英文一」2學分+「初級英文二」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註: 通過本校訂定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者,得向語文中心申請減修「選讀英文」2學分 參加英文檢定考試成績達規定標準時,得向語文中心申請英文領域全部學分免修,但未取得學分 各課程開課單位->按此查詢 轉級申請:全校同學均可自大一下起透過轉級申請變更英文分級身分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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