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專任運動教練考評獎懲要點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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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學校對所屬專任教練平時考評,應隨時根據具體事實詳加記錄,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合於獎懲規定者,予以獎勵或懲處。

(二)獎勵分嘉獎、記功及記大功;嘉獎三次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專任運動教練考評獎懲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90年01月09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9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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