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師範大學圖書與資訊處 圖書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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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師範大學圖書與資訊處. 網站地圖 · 回首頁 · 彰師首頁 · English ... 校外人士可以辦閱覽證嗎?可以借書嗎? ... 校友可否申請圖書館館際合作服務? ::: ::: 現在位置首頁 > 圖書館問題 圖書館問題 借閱問題 期刊使用 電子資源 圖書推薦 影印問題 問卷調查 館際合作 典藏閱覽 讀者至館領取預約書,如果後面還有讀者預約,借期為何? 後面有讀者預約的書籍,不論借閱者身分,借期會統一縮短為二週。

休學生如何進館或或借書?可以直接以晶片卡處理借書嗎? 休學期間學生證的晶片卡功能失效,無法直接入館,需以其他有效證件換證入館。

如需借書,需繳交保證金2000元。

借書時請出示學生證或身分證證件。

校外人士可否借用視聽資料? 校外人士不能將視聽資料外借使用,但有繳交保證金之讀者可採押證方式於館內觀賞。

罕用書可以外借嗎? 罕用書是本館針對借閱率較低的中文圖書(含套書),另集中置於「罕用書區」之書籍,藉以紓解其它常用圖書的書架典藏空間,該區圖書可以外借。

可否借閱總館三樓之微縮資料?列印如何計費? 微縮資料不開放外借,請於行政人員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8點至17點)至一樓流通櫃檯洽館員押證於館內閱覽,如有列印需求,一張2元。

教材中心的附件如何借用? 若系統或教科書封面貼紙確認本館有館藏,可至一樓流通櫃台登記,並押證件於館內使用。

老師如何申請設定教學用書(含視聽媒體)? 1、老師可透過館藏查詢系統設定,方式如下: (1)請老師先以單一簽入的帳號密碼登入館藏查詢系統,查詢所需館藏,若該館藏並未外借,可直接點選「指定為教學用書」按鍵。

(2)本處館員將於收到上述申請後,處理後續下架、系統設定及通知老師到館取書等事宜。

2、臨櫃至本處請館員協助。

如何借閱教師指定參考資料? 本校教師因教學需要,得指定圖書(不限冊數),為該學期之教授指定參考資料,保留於館內,限館內閱覽。

教師借閱方式: 1.臨櫃提出申請。

2.線上提出申請: 圖資處首頁→以單一簽入帳密登入→於館藏查詢輸入圖書題名→選擇所需圖書→勾選設定成教學用書或指定參考用書。

圖書館會將設定完成之圖書置於館內專區供學生館內閱覽,並以E-mail通知申請人。

如何申請兩校區圖書互借? 1、透過館藏目錄查詢後,點選「兩校區互借」網路申請[取書館不得與館藏所在地相同]。

2、此與預約書冊數併計申請上限(大學部3冊、研究生5冊)。

3、接到系統e-mail通知再取書。

圖書如何續借?有那些狀況不能辦理續借? 1.續借圖書可自行上網辦理,請至「個人書房」,點選欲續借之圖書後,點選「續借」後,若顯示新的到期日即表示該本圖書續借成功,但並非每本圖書都可續借。

此外,可來電流通櫃台辦理續借(分機5532),或親自到館辦理。

2.不能辦理續借的狀況: (1)續借圖書已逾期。

(2)罰款未繳或有其他特殊狀況。

(3)欲續借的書有其他讀者預約。

已借閱的書何時可以辦理續借?續借之借期如何計算? 1.可辦理續借之期間:自借書日起至到期日前,若無人預約,皆可辦理續借。

2.續借借期之計算:自辦理續借日起重新計算到期日,例如:大學部學生可續借一次,續借期四週,若於1月20日到期之圖書,在1月1日辦理續借,則新的到期日為1月1日起開始往後計算四週,即1月28日到期,並非自原到期日1月20日再加四週,敬請讀者留意,以免影響權益;另因教師首次借期為八週,續借借期為四週,為避免續借後新到期日早於原到期日之情形,教師需於圖書借書日起四週後方可辦理續借。

3.有關各類讀者續借次數及續借期,詳如下表:  讀者類別 續借次數 續借期 本校教師 五 四週 研究生、進修學院碩士班學生 一 六週 大學部學生、進修學院學生(員) 一 四週 員工、約聘雇人員 專案助理、短期單工 本館志工、校友、退休人員 附屬單位教職員工 本校教職員工眷屬、特約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不予續借 不予續借 其他持閱覽證者 專案主持人 三 六個月   如何預約圖書?有那些狀況不能辦預約?如何借預約書? 1.圖書預約可自行上網辦理,由圖書館網頁進入館藏查詢,請確認欲借圖書已外借後,再按「預約」後,輸入個人資料即可預約。

2.不能預約的狀況: (1)在架上圖書(圖書並未被外借,狀態為「書在館」)。

(2)預約冊數已滿(教師及職員10冊、研究生5冊、其他身分3冊)。

(3)有逾期圖書資料未還。

(4)有罰款未繳。

(5)自己正在借閱中的書。

(6)圖書及視聽資料附件需隨主體一同借閱,故不開放預約。

3.預約書回館後,會由系統自動寄發「預約圖書到館通知單」,請於7天內至預約時所指定之取書地借閱。

預約書到館多久沒去借,會被取消該預約書的借書權利? 預約書到館通知讀者後,將會保留7天,如在7天內未借出,則會直接上架或轉給下一位預約者。

查詢圖書館藏狀態為「書在館」,但卻找不到書,其原因為何?該如何處理? 1.架上找不到書的原因: (1) 圖書已外借:請確認圖書狀態是否「書在館」。

(2)圖書剛回館尚未上架(待上架)。

(3)有其他讀者正在館內閱覽使用。

(4)圖書被上錯架。

(5)在新書展示架或預約架上。

(6)讀者找錯架位:請先確認其館藏地,如寶山分館、罕用書區、博碩士論文區等。

(7)其他狀況:如找尋中、註銷、遺失求償中、編目中等,均不在架上。

2.填寫圖書協尋單:「書在館」卻找不到的書,可將其書名、索書號登記在書庫櫃台或一樓流通櫃台的協尋單上,由館員協助找書,待尋獲後即通知讀者借書。

圖書館有那些書不能外借出館? 本館大部分圖書都提供外借,惟有部分圖書因性質特殊,僅限館內閱覽,不提供外借,包括: 1.參考書區之圖書:如字典、百科全書、本校教職員已發表著作及政府出版品等。

2.二樓及三樓之期刊合訂本。

3.B1教材中心之教科書:如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等教科書。

4.二樓博碩士論文區論文:如本校博碩士論文、其他學術論文(UMI等)。

另有93至104學年度之博碩士論文複本可供外借。

5.三樓微縮資料區之微縮單片及捲片。

6.其他:閱報區之漫畫。

圖書館開館時間及借還書櫃台服務時間為何?     逾期罰款有緩衝期嗎?如何計算? 本館逾期罰款設有「緩衝期」,是指借出的圖書或視聽資料在逾期3日內歸還,將不計算罰款,但若讀者逾期超過3日才還書,則仍自逾期第1日起計算罰款,例如: 1.緩衝期3日內:如1月2日到期,1月5日前還書(含1月5日),則不計罰款。

2.超過緩衝期3日:如1月2日到期,1月6日(逾期第4日)還書,則必須繳交累計4日之逾期罰款20元(視聽資料則需繳交200元)。

逾期罰款如何計算? 1.圖書逾期罰款每日每件罰款新台幣5元,視聽資料逾期罰款每日每件新台幣50元,逾期日數扣除閉館日。

逾期罰款每冊(件)以新台幣500元為最高上限。

2. 本校學生得以工讀時數抵逾期罰款,工讀時數與罰款依據本校工讀費換算,未足1小時工讀時數之罰款,以1小時抵算。

向圖書館借的書損毀或遺失時,該如何處理? 請儘快至圖書館流通櫃台,由館員協助處理: 1.尚未確定是否遺失: (1) 填寫「圖書問題處理單」,通報圖書館。

(2) 繼續找尋圖書:因尚未確定是否遺失,故請繼續尋找(經正式通報後,本館將提供1個月的找尋期),本館亦會在館內協助找尋。

① 尋獲:若尋獲圖書,應儘速歸還,歸還時若已逾期,則視為逾期還書並依本館「借閱管理準則」第12、13、14條規定繳納罰款。

② 未尋獲:若讀者仍無法尋獲,則依本館「借閱管理準則」第19條規定,應於1個月內賠償。

2.確定遺失或已損毀需賠償: (1) 填寫「圖書問題處理單」,通報圖書館。

(2) 購賠(賠書):於1個月內購買相同書名、著(譯)者、版次、及出版社之資料賠償。

有增訂版時,得以最新版代之。

需由國外訂購而超過償還期限者,應於1個月之償還期限內,至館說明訂購現況。

自告知日起1個月內之處理時間,視為寛限期,不計罰款。

(3) 無法購得(金錢賠償):若需購賠之原資料已絕版無法購得,則依下列情況辦理: ① 依其定價之3倍計價賠現。

② 套件資料依其全套定價賠現。

③ 中文資料無定價者,概視定價為1,000元。

④ 西文資料無定價者,概視定價為2,000元。

3.未依限賠償:逾期部份,依本館「借閱管理準則」第12、13、14條之規定辦理。

92年以前之博碩士論文在4樓書庫找不到? 本校博碩士論文已於111年2月,全數放在本館二樓視聽區內。

  校外人士可以入館嗎? 1.校外人士可換證入館:請持貼有本人照片之有效證件(如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於本館門禁櫃台之臨時來賓證登記系統登錄個人資料(每次登錄之個人資料一年內有效,無需再重覆登錄)、換取臨時來賓證後,持證感應入館。

出館時請務必將證件換回。

2.因本館閱覽席次有限,同一時段開放校外換證人士以50名為原則,本館並視實際狀況調整、放寬名額。

3.本校期中、期末考期間及前一週,暫停校外人士換證入館,暫停時間本館另行公告。

  校外人士可以辦閱覽證嗎?可以借書嗎? 1.校外人士可依本館「校外人士借閱管理規範」辦理閱覽證或借書證。

2.辦證手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無身分證者請附戶口名簿)、照片1張,親至本館流通櫃台辦理。

3.閱覽證費用:年費新台幣1,000元(未享有借書權),不可申請退費。

4.借書證費用:除繳交年費新台幣1,000元之外,另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

當不再借書且無欠書欠款時,可申請退還保證金。

5.閱覽證及借書證之有效期間為1年,期滿須重新辦理。

校友如何辦理閱覽證?校友可以借書嗎? 1.     校友證辦理:統一由本校校友服務中心製作核發,使用期限為二年,過期後至本處展延。

2.     校友欲借閱圖書者另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保證金得於校友還清借書且不再借書時申請退還。

校友可否申請圖書館館際合作服務? 館際合作服務因涉及各館合作之機制,故使用對象僅限本校教職員工生(含兼任教師、專案研究助理等現職人員),無法提供校友使用。

借書之冊數及期限為何?  本校讀者借書之冊數及期限依下列規定:    讀者類別  借書冊數  借期  續借次數  續借期 本校教師   四十冊  八週  五  四週 研究生、進修學院碩士班學生  三十冊  六週  一  六週 大學部學生、進修學院學生(員)  十五冊  四週  一  四週 員工、約聘雇人員  三十冊  四週 專案助理  十五冊  四週 本館志工、校友、退休人員 附屬單位教職員工  十冊  四週 本校教職員工眷屬、特約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五冊  三週  不予續借  不予續借 其他持閱覽證者 專案主持人  該專案購書  專案結案後六個月  三  六個月 回頁首 回上一頁 T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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