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整理-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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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鐵路行車規則第66條規定:列車運行紊亂時,應視列車等級、行程、銜接等,施行運轉整理,盡力恢復列車準點。
列車運轉時因事故或各種原因,可能發生延誤、停駛之情形,必須變更列車時刻表、各班次交會時間或者使部分列車停駛等調整,使整體運行影響程度降至最小,稱為「運轉整理」。
列車停車、發車和通過時刻的變更。
列車停車、發車和通過股道的變更。
快車改為慢車、跳站停車改為各站停車等變更。
A列車原駛於B列車前,但讓B列車先行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