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生活扶助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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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補助費, 兒童生活補助, 高中職以上日間部且25歲以下學生就學補助 ... 第三款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 首頁 福利服務 社會救助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字級: 小 中 大 生活扶助 發布單位: 社會救助科 分  類: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發布日期: 109-01-01 詳細內容: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服務內容: 列冊各款生活扶助一覽表   家庭生活補助費 兒童生活補助 高中職以上日間部且25歲以下學生就學補助 65歲以上列冊老人 列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第一款 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12,218元/人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第二款 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6,358元/戶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第三款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服務對象:低收入戶列冊一款、二款及三款。

聯絡人 :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轉6403、6405、6407 傳真號碼: (03)3390126 相關附件:   桃園市109年度調增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公告.pdf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3 瀏覽人次:178504 人 上一頁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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