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生活扶助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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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補助費, 兒童生活補助, 高中職以上日間部且25歲以下學生就學補助 ... 第三款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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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服務
社會救助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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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扶助
發布單位:
社會救助科
分 類: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發布日期:
109-01-01
詳細內容: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服務內容: 列冊各款生活扶助一覽表 家庭生活補助費 兒童生活補助 高中職以上日間部且25歲以下學生就學補助 65歲以上列冊老人 列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第一款 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12,218元/人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第二款 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6,358元/戶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第三款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服務對象:低收入戶列冊一款、二款及三款。
聯絡人 :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轉6403、6405、6407
傳真號碼:
(03)3390126
相關附件:
桃園市109年度調增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公告.pdf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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