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應以買受人為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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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購買節能電器須符合非供銷售及未退貨或換貨之條件,始可申請退還貨物稅,倘申請臺數較多(如10臺以上),國稅局會依「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公告訊息 > 新聞稿 > 本局新聞稿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應以買受人為申請人 ::: 新聞稿 行政院新聞(連結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財政部新聞(連結至財政部) 本局新聞稿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應以買受人為申請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貨物稅第11條之1規定,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買受人自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載交易日期之次日起6個月內,可檢附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等資料,以線上或書面方式向國稅局申請每臺最高退還減徵新臺幣2,000元之貨物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購買節能電器須符合非供銷售及未退貨或換貨之條件,始可申請退還貨物稅,倘申請臺數較多(如10臺以上),國稅局會依「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請買受人提供購買電器裝機地址等佐證資料,以確認有無轉供銷售。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購買能源效率第1級之電冰箱7臺及冷暖氣機21臺,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共56,000元,因申請臺數較多,經該局通知甲君提供前揭電器之裝機地址資料供核,並派員實地勘查安裝情形,發現該等電器分別裝設於甲君自宅及親友住家,甲君說明其為裝修業者,因親友也有家電舊換新需求,親友們於購買節能家電後,由甲君負責裝設,並由甲君為申請人,統一辦理退税申請,因本案部分節能電器之實際買受人為甲君之親友,經該局輔導後,甲君已撤回非其出資購買電器之退税申請,並由實際購買電器之親友申請退税。

        該局提醒,購買節能電器,應符合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之條件,且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如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湯股長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1 更新日期:2022-05-31 關閉 公告訊息 重大政策 新聞稿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稅務行事曆 統一發票開獎(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告專區 機關介紹 關於本局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聯絡資訊 所屬單位 政府資訊公開 法定項目 業務資訊查詢 出版品 內部控制聲明書專區 服務園地 民意交流 線上服務 申辦書表 全功能櫃台 個人化資訊服務 檔案應用 下載專區 網站服務 主題專區 外僑專區 稅務專區 行政專區 分眾引導區 數位專區 相關連結 國內稅務機關連結 國外稅務機關連結 其他相關機關 其他施政主題 分稅導覽 綜所稅 營所稅 營業稅 遺產稅 贈與稅 菸酒稅 貨物稅 期交稅 證交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稅務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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