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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新竹區監理所-人事室 ... (一)工作地址:竹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新竹市自由路10號) (二)工作項目: 1.負責辦理一般行車事故鑑定業務及交通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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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責行車事故現場之勘查分析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 1.學歷(具下列條件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及excel、powerpoint)尤佳。

(四)、報名方式及代理職缺: 1.有意應徵者請於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前填妥約僱職務代理人儲備甄選報名表(可逕於網站下載)及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上開報名文件(報名表、切結書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裝訂掛號郵寄本所4樓人事室莊小姐收(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58號)(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影本經審查後,不予退還;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亦不另行通知。

資料審核後,符合應徵條件者採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採最高分錄取,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2.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10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五)本次職缺為代理科員,月支新臺幣34,916元。

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本所竹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03-5319312分機9曾專員。

(六)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擇優列備取人員2名,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時再依備取人員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序遞補。

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承辦單位:人事室 聯絡人:承辦人莊小姐 連絡電話:(03)5892051-863 附件 1.報名表.pdf (檔案大小:116KB下載次數:42) 2.切結書.pdf (檔案大小:117KB下載次數:18) 點閱 1,712 喜好度: 12345 實用度: 12345 [送出] 瀏覽: 85370 回上一頁 置頂 ::: 新聞及公告 最新消息 活動行事曆 防疫總動員 RSS訂閱 公路家族 交通部公路總局 公路總局致力於公路交通建設、公路監理業務,簡政便民,服務全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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